聚焦高校学生管理新《规定》
1. 德育为先:构建大学生的道德坐标
●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学生的道德坐标
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记者注意到,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蕙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规定》于1990年发布实施,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15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对《规定》进行修订,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新时代需要什么样的青年?新《规定》又是如何强化高校育人功能的?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办学模式、学生就业等逐渐市场化,这对教育目标的制定影响很大,需要用法律法规来规范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的职责和学生的义务用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培养学生遵守社会规范的责任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说,针对当前部分大学生的特点,借鉴国外高等教育的管理经验,新《规定》在坚持正确方向,突出德育为先,强化道德规范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内容调整,以反映政治思想方面的时代要求,强化大学生遵守宪法、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意识,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和空间。
对于新《规定》里的这些条款,学生们也深以为然。清华大学计算机专业研究生孙琳认为,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相应的,也应该成为社会上具有良好道德素养的群体,她表示要仔细研读和学习新规定和准则,身体力行,做一个“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诚实守信,严于律己”的人。
2. 诚信教育:必须辅之以严规
● 增写了代考、替考、剽窃、抄袭等情节严重者可以开除学籍
● 作弊问题如果要解决,除了“重典”还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
在新《规定》第五十四条中,针对考生考试作弊的问题,增写了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等情节严重者可以予以开除学籍的规定。对比1990年发布的《规定》中“考试作弊的,应予以处分”这一简单的说明,可见教育部对杜绝学生作弊的力度和决心。
近来,在全社会都在提倡诚信的大背景下,作弊、剽窃等事件在大学校园中却频频发生,新《规定》适时出台,将有效抑制校园不正之风蔓延。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潘玉腾认为,高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地,在诚信教育方面应该走在前列,这样能够对整个社会其他群体起到示范作用,而高校中存在的一些不诚信的现象,影响了教育公平性的确立,比如学生作弊,这不单单是一种个体行为,它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利益,对公平原则是一种冲击和践踏,我们要建立和谐校园,必须坚持教育公平,提倡诚信教育,这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了规矩才能实现公平,从而逐步改善校园风气。北京大学学生会主席、大四学生廖望表示,社会越发达,对诚信的要求就越高,因此,对诚信教育辅之以“严规”是顺应了社会的要求,很有必要。要在大学里校园里形成尊重诚信、尊重真实成绩的风气,这样才能保证校园竞争的公平性,保证学术水平和学术质量的真实性,促进学生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提高。对大学生重视诚信教育,对他们高标准、严要求,将有助于学生们承担起服务社会、报效国家的责任。
长安大学学工部副部长贺宏斌指出提倡诚信教育,仅仅靠说的还不行,必须辅之以相应的奖惩措施,正所谓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要充分结合学校实情,研究各种与《规定》相配套的措施。
对于“重典”需要的相应的配套措施,潘玉腾对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作了解释:“在实体上,遵循下位法服从上位法,学校要在国家规定的框架之下制订自己的规章制度,对学生的管理也要依照国家法律进行,遵守有关规定;其次,在程序上要正当,前一段时间有多起学生状告母校的事件发生,其实就是学校在处理学生时程序上出了问题。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才能处分恰当,学校应专门成立学生处理申诉委员会,处理学生被处分前的陈述和申辩,确保程序正当,符合规定。”
3. 学生权益:高校应当怎样保护?
● 学生可以通过申诉委员会对所受处分进行申诉和救济
● 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新《规定》明确了学生作为法律主体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学生对退学或违纪处分具有陈述、申辩、申诉权,对受处分学生如何行使申诉权、申诉时效、答复期限及对申诉结果仍然不服又如何救济等有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学校有正当程序和相关制度予以保证。这一规定为学生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也为学生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新《规定》对于学生的处分标准更明确,处理程序更规范,权益救济更完善。同时,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学生权益一旦受到侵害,学生可以通过申诉委员会,对所受处分进行申诉和救济。这充分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对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有了这样的规定,像“田永案”(由于“考试作弊”被退学,但是田永继续留在学校,按学校规定完成了学业,最后学校不予颁发学历证明和学位),如果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能及时告知学生,遵循正常的程序,实施相应的措施,学生可以进行申诉救济,这种纠纷可能会通过双方之间的沟通,申诉委员会的复查调解而不用接受司法审查便可得以解决。
在谈到大学生结婚放开的问题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法制研究所所长张永华认为,新《规定》对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可以结婚没有做任何规定,因为结婚的权利是一种公民权,而不属于学生权。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教育部政法司巡视员兼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指出,符合法律规定有结婚权的学生,我们不能侵害他们的权利,但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我们不提倡。作为教育者或者是学生工作管理者,有义务、而且有责任告诉学生,学习期间更重要的是完成学业、积累知识,为以后的美好生活打基础。
采访中,绝大多数学生认为,达到法律规定可以结婚是我们的权利,这种权利应该得到认可,但是应充分认识到,在学校应当以学业为重,我们现在还年轻,没有婚姻基础,没有经济基础,我们会理性地对待这个问题,不会滥用这一权利。
新《规定》出台,学校如何去保障学生权益?东北大学学生工作部部长季长生说:“学校会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精神,修改学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条例;设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申诉进行复查,解决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矛盾与问题,切实维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良好的育人环境。”
专家认为,保护学生权益,高校教师和管理者要转变思想观念,改变以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只注重管理的有序性、有效性,而忽视合法性和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状况;与此同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学生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4. 学生转专业:条件放宽更趋合理
● 有利于高校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
● 通识教育将为学生扫除课程之间的壁垒
大学生“转专业”的问题,一直是社会、家长和高校关注的热点。据有关部门对全国高校的调查显示,有42%的大学生对所学专业不满意,65%的学生表示如有可能将另选专业。日前,教育部出台的新《规定》在有关学生转专业的条款上有了相应的调整和改变,有利于解决高考独木桥“一考定终身”带来的难题,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
“新《规定》充分放权给学校,由高校来自主决定学生专业的调整,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学校相关工作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对学生提出的申请将考虑更周全,从学生的发展需要、人生设计和自身特点来全面衡量,有利于高校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闫达远如是说。
对比新旧《规定》,可以发现新的《规定》中对学生转专业只有如下的要求:“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从内容上我们可以看出,国家不再对学生申请转专业设置“门槛”,而是将考核权移交给学校,由高校来全权负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学生们转专业无非出于两种想法,一是自己的专业社会需求不大,想转一个热门的专业,二是相当一部分学生在高考填志愿时,不能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长进行准确的把握,在考上大学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才发现自己专业兴趣所在。
转专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打破一次性定位,给学生重新选择的机会。目前很多高校都是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学生转专业,以帮助学生准确定位人生航向,对转专业的学生有一定比例的限制,且对学习成绩要求较严,目的是保证选出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从而能顺利完成学业。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认为,学校在保证教学稳定性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当地扩大学生转专业的比例,这样会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学习潜能,有利于学生就业后成为社会真正需要的人才。教育界有关专家指出,高校对待学生转专业,一是要尊重学生的意志和想法,使学生都有机会按照自身的特点,根据自己的向往,追求和发展自己的个性潜质,同时还要引导和教育学生,让他们学会把握机会,把握自己,学会选择。
过去,学生进入大学之后就被分专业培养,院系之间“隔行如隔山”,现在的学生都是先进入专业大类或者各个学院这扇“大门”,经过一两年的公共课和学科基础教育,再由学生自愿选择跨进哪个具体专业。有关专家认为,这种“宽口径”的通识教育,一是能为学生打下更扎实全面的基础知识,二是培养方式更为灵活,让学生拥有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如果今后学生想转专业,通识教育也能够为他们扫除一些课程之间的壁垒。
5. 不缴学费:高校对此有何措施?
● 不缴纳学费将不能注册取得学籍而失去在高校学习的资格
● 国家建立资助体系以保证贫困生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
缴纳学费是高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对此高等教育法有明确的规定。但长期以来高校普遍存在着学生拖欠学费和不缴学费的状况,仅教育部直属高校学生拖欠学费就高达15亿元,地方高校情况更加严重。针对这一问题,新《规定》增加了一项内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这一规定的出台使许多人产生一个疑虑:缴不起学费的学生是不是上不了学了?
“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解释说,“这个规定并不会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它与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并不矛盾。一方面,上学缴纳学费是学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另一方面,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缴不起学费的学生,国家已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一套资助体系,学生可以通过申请贷款、补助、减免等形式解决学费问题。按期交费、还贷也是对大学生诚信的基本要求。”
虽然高等教育法从1999年就开始实施,但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履行义务观念淡薄,缴得起学费却故意不缴学费、拖欠学费,或者将学费挪作他用。学费是高等学校教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学费缴纳不足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也使学生的学习条件得不到保证。此外,不缴费学生占用了自觉履行义务学生的教育资源,对按期缴费学生也是一种不公。
福建师范大学有本专科学生近19000人,学生欠费金额达3900万元。校长办公室主任陈炳钦对记者说:“学生欠费这么多,学校有许多事很难做,如实验室条件的改善、教室设备、教学设施的更新、教师队伍的培养等,都因资金短缺而受到限制。新规定的颁布对学校是个福音,对恶意欠费可以依据法规处理。当然,制度制约的是不遵纪守法的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不会采取强硬措施不让读书,有法之后爱心还要有。”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上大学缴纳一定的学费是学生应尽的义务。这点在高等教育法中已有明文规定。”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增加此项内容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学生在行使权力的同时依法履行义务,这是对法律的尊重与强调。通过让学生履行义务缴纳学费也是对学生诚信教育的一种方式。”
这一项规定明确了两点:一是学生必须按高等教育法履行义务缴纳学费,不缴纳学费将不能注册取得学籍而失去在高校学习的资格;二是因家庭经济困难确实缴不起学费的学生,国家已建立了一套资助体系,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会因为缴不起学费而辍学。
6. “由学校规定”:并非简单的文字变化
● 明确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
● 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仍需在法律上解决三大问题
考试成绩采取何种评定方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长可达几年,此类有关考试、退学、毕业、转学等高校管理的具体标准,在新《规定》中已经看不到了,相应条款的表述改为“由学校规定”、“按学校规定”。看似简单的文字变化却有着十分深刻的涵义,显示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管理空间更为宽广。
“新修订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为学校依法自主管理提供了基本的规范,体现了规范性与创新性的统一,反映出新的时代特点,深化、拓展、完善、扩大了学校的自主管理权。”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郑传坤教授认为,在明确学校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的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为学校根据社会的需求及时调整办学目标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宏观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放开具体管理措施,有利于高校更好地行使办学自主权,这给了高校更多的机会,也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认为,宏观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全国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同时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可以跟据各自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在具体情况的处理上从实际出发,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成长条件,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
按照新《规定》,学校将有权自主决定学生考核和成绩评定的方式、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等,以及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调整学生所学专业等,这些授权性质的规定更具可操作性,有助于提高培养效率。学生们对此也持认可态度,大多数人认为学校根据学生个体差异、需求不同来“量体裁衣”,制定更适合本校学生学习、就业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办学自主权”是个相对的概念,不等于学校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必须要受到宏观条件和法规的制约,这样全国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才有原则可循,有法可依。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唐尧副教授指出,“我国的《教育法》和《高教法》对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都有所规定,新《规定》的实施无疑将进一步推动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落实,但并不能解决现存所有问题。”他认为,全面实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需要进一步在法律上解决三个问题:学校的自主权与政府行政管理权的届定、学校内部的私权与公权、学校本身的私权的规范。他也指出高校如要实现《规定》中的自主权也应该明确“办学自主权”不是“办学自由权”,需要尽快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做到高校对办学自主权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民主化。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13日 第3版)
高等学校办学定位探析朱振林
高等学校办学定位具有统领引导作用,办学定位不仅从宏观上概括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治校理念等,而且还具体对学校的办学规模、办学层次与形式、办学类型与类别等做出方向性选择,是一所学校的方向标,必然统领学校工作的全局,引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学校办学定位基本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1.总体目标定位。 它是对学校发展目标和方向的总体概括和描述,其内容包括教育思想、办学指导思想、教育理念、治校理念、发展目标、办学特色等。总体目标定位具有理论性、宏观性、纲领性的特点,对其他定位具有统摄作用。
2.基本职能定位。 大学的基本职能一般包括教学育人、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这个定位主要是指学校在具体的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学校培养人才的类型、科技贡献的方式、社会服务的领域等。
3.学校类型定位。 我国高等学校基本分为四种类型:研究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高职高专四种类型;按照人才培养类型分为三种类型:以培养研究型人才为主的高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高校、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主的高校。这一定位对于学校确定学科专业结构、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等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4.学校类别定位。 在我国高等教育的统计中,把高等学校分为综合大学、理工院校、农业院校、农林院校、医药院校、师范院校、语言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民族院校等。在国家制定的评估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中,不同类别的学校在一些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个定位要求学校对学校类别作出选择,这一定位对于学校的办学规模、学科专业结构等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5.办学层次定位。 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学历教育中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高专教育三个层次,在学位教育中有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层次。这个定位是指学校要在学历或学位的三个层次中选择发展方向,同时选择多个学历或学位层次时,一般也应确定占主导地位的办学层次。
6.办学形式定位。 我国高等教育形式按照教育形式划分可以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按照学制划分可以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这个定位是指学校要在办学形式上对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全日制、非全日制作出选择,同时选择多种形式时,一般也应明确占主导地位的办学形式。
7.服务面向定位。 服务面向是指一所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范围及层次。服务范围是指学校是为行业服务、为区域经济服务还是为全国服务。服务层次是指培养何种类型的人才。我国高等学校基本分为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省属等几种管理方式,受计划经济的影响,高等学校的管理方式对于生源和学生就业去向以及学校服务范围都有很大影响。这个定位是回答学校服务的地域范围或对象范围(地域指服务全国、地区或地方,对象是指服务的部门或行业),是对毕业生培养层次和就业方向的界定。
8.发展规模定位。 这是学校对办学规模作出的界定,是数量目标的定位。学校的规模与结构、质量、效益密切相关。学校要根据自身条件和社会需求确定一个合适的办学规模,而且为达到这个目标又要确定一个科学的时间表和具体措施。
确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办学定位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确保大学基本职能充分发挥的前提下,“根据自己的办学传统、资源条件、特色、优势、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及其对学校的期望等,来确定在什么领域、层次、地域范围作出自己的贡献”。
尊重历史,要充分挖掘历史传统资源进行合理定位。办学理念是学校办学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学校办学的灵魂,包括学校的价值理想、办学目标和管理的基本原则等,而大学的办学定位首先是对传统办学理念的继承与重塑,历史传统潜移默化地影响学校的办学方向和办学理念。挖掘学校历史传统对高校进行定位,能够使高校更加明确自身的目标、价值和追求。
实事求是,要全面考量学校实力和资源条件进行合理定位。“大学本身的资金和能力有限,必须进行战略选择和规划”,在学校办学定位时要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奋斗目标与现实条件的关系,要量力而行,实现办学定位要具有相应的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一是要全面衡量、评估学校学科结构、师资水平、学术科研水平等在内的办学实力、办学条件等的单项和综合实力情况以及在区域乃至国内国际的位置情况。二是要分析学校的资源现状和潜力,包括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基本条件等,充分认识各项条件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注意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注意各要素之间的协调和平衡,以保证目标能够实现。
面向社会,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进行合理定位。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和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经济和文化发展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这种不平衡性必然造成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存在不同需求。因此,高等学校首先必须知道服务的方向,充分认识大学的功能和作用,必须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认真研究市场的现实需要和发展潜力,合理定位,找到学校发展和市场需要的结合点,创造出学校自身特色,在人才市场上找准自己的位置”。一方面是根据区域经济和地缘特点,即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层次进行定位,服务范围是指学校为行业服务、为区域经济服务还是为全国服务。服务层次是指培养何种类型的人才。另一方面既要考虑国家的发展需要,为所在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又要考虑自身的实际条件,以高校的服务方向为出发点,避免附和和攀比。
突出个性,要结合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进行合理定位。特色与优势相近,但不完全相同,优势是高于同类,特色是有别于同类,在一定条件下,优势和特色又可以相互转化和促进。“特色是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对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应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办学特色是一所大学办学水平的标志,特色办学有利于树立学校良好的公众形象,有利于高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求得发展。因此,高校遵循比较优势的原则,通过自我评价和对比评价,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学科对象和服务对象上培养自己的特色,这样才能使学校得到合理的、更大的发展。办学定位的特色是学校个性化的体现,因此,办学定位本身还要有特色,不能模仿或抄袭。(2005年4月12日 来源: 光明日报)
学术大师何以造就
中国有能力创办世界一流研究院
邹恒甫(武汉大学长江特聘教授)
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他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哈佛大学经济学博士,也是第一个进入世界银行研究部的中国高级经济学家。目前,已在国际经济学界权威杂志上发表了40多篇论文,在宏观经济学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入选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蒙代尔担任主编的《世界商业评论》评选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家”。
中国有句名言:名之下,其实难副。我们这些搞经济、金融科学的,同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詹姆斯·赫克曼、罗伯特·蒙代尔一起,受聘为本届长江学者讲座教授,颇感压力,同时也非常激动。
大学需要大师。上次我和北京某高校的人开玩笑 其实你们只要请四个人就可以了。宏观经济学请个世界级大师,微观经济学请一个大师,计量经济学、金融学再各请一个大师。只要有这四位大师级人物,各国青年学生就会上中国留学了,而不会选择去美国。我认为这是可行的,也是能做到的。战国时代、魏晋南北朝,我们出了那么多有名的思想家、科学家。今天,我们应该建立起类似的研究机构,办几所名符其实的高等研究院。我们也有这个财力,养得起一批士大夫。
那么,如何创办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呢 我们从普林斯顿这个小城镇当初如何办起高等研究院 IAS 得到一些启示。1933年,班伯格兄妹捐了500万美元,办起了日后对世界具有重大影响的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刚开张时,该院只请了五个人。他们是爱因斯坦,冯·诺依曼,接着是戈德尔,后来是数学家亚历山大,再后来是数学家沃尔布伦。结果,靠这5人普林斯顿名声大噪。
对于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大家并不陌生,也是中国人引以为骄傲的。中国近代史上,几乎每一位科学大师都与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年,院里要把陈省身先生留下来,让他当数学联刊主编;华罗庚先生成名于普林斯顿;杨振宁先生、李政道先生也在那里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丘成桐先生在那里得的菲尔兹奖……
长期以来,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做的,是无用知识的有用性。只有无用知识,才是最终最有用的。科学巨匠牛顿、爱因斯坦,他们的科学研究对后来的科学发展影响巨大。从某种意义上说,今天我们需要更多踏踏实实坐冷板凳、扎扎实实搞学问的人。
大力激发青年科学家拼搏意识
崔占峰 (大连理工大学长江讲座教授)
1984年获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1987年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到英国作博士后,1991 1994年先后在爱丁堡大学、牛津大学作讲师。2000年起,任牛津大学工程科学系化学工程学科主任、学科教授。他是牛津大学历史上第一位华人教授,也是牛津大学最年轻的教授之一。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在国外是非常有影响的。留学人员以能回国竞聘为长江学者为荣,受聘为长江学者也是许多年轻留学人员的努力目标。我认为这一计划之所以成功,关键在于“人才为本”,这与国外著名大学的强校战略是一致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在我国属于“超常规举措”,其影响不仅在集聚高层次人才,也唤起和激发了许多正在成长的年青人的奋斗和拼搏意识。
近几年来,看到国内高校的目标已转向国际前沿,这使人振奋。我认为,加快国内大学建设,可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利用海外优质人才资源,特别是脑力资源
一、邀请海外专家参与重大项目评审。在国际上,重大项目的评审均有国外专家参与,不仅仅因为他们的学术水平,主要还在于他们能提供不同的审视角度。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在重大项目,比如说863、973计划、985工程平台建设、长江学者、创新团队等国家重大项目评审上,适当聘请海外专家参与。
二、重点大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方向。比如可以请3 5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对某一大学某一相关学科进行“会诊”,对该学科的国际化发展提出建议。
三、建立教育部长国际合作基金。可以促成国内外大学的交流和合作。钱不在多,但要短、平、快。具体项目专款专用,申请简便,审批迅速。
哲学社科学者要关注重大理论实践问题
姜波克 (复旦大学长江特聘教授)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博士生导师,留学英国并获得博士学位。1992年回国任教。他主编的《国际金融学》获得教育部及金融界的普遍赞誉,认为是国际金融第三代教材诞生的标志;《国际金融新编》获上海市优秀教材一等奖,列为教育部全国推荐教材。他主讲的国际金融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改革获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作为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我感到十分荣幸,同时也感到巨大的责任和压力。汇聚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优秀拔尖人才,参与研究和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我认为,作为长江学者,首先要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要为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作出贡献。这就要求每一位长江特聘教授通过自身研究探索,不断提高扩大其全球理念和前沿视野,否则,无法领导长江学者创新团队并做出真正有价值的创新成果。
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第27个年头,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这些挑战不仅来源于我国社会固有的条件和传统的习俗,还日益来自国际上的竞争和压力。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长江学者更要了解国情,立足改革发展实际,解决现实问题。
1997年,我们遇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当时国内很多项目被迫停止,经济一度到了紧缩的边缘。近两年,我们又面临外资持续流入,外汇储备超常增加,外部失衡严重,人民币升值压力巨大;另一方面,我们严重担心人民币升值会冲击国内的就业和经济增长,我国经济面临严重的外部均衡和内部均衡的相互冲突。解决开放经济下的这对矛盾,需要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进行创新和发展。
我在2000年提出创立内外均衡为研究对象的国际金融学。这项工作现已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我想在长江学者计划的支持下,发展一套较完整地解决内外均衡相互冲突的理论体系,为丰富我国开放条件下的宏观经济政策理论和发展一门完整的新学科———国际金融学做出贡献。(2005年4月25日 来源: 光明日报)
研究生教育:通向教育强国之路杨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
● 研究生教育是整个教育链的最高端,只有把最高端做好了,我国才能成为教育强国。
● 硕士生学制缩短已成趋势。研究生教育的重心从硕士生逐渐转向博士生培养。
● 今后我国研究生的增长应该以略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为宜。
● 2006年还将启动新的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打造重点学科的国家队。
● 研究生教育要以学位管理为纲,以质量为命脉,以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测度,以学科建设为载体。
研究生教育是整个教育链的最高端,只有把最高端做好了,我国才能成为教育强国。我们要在学位管理、规模和结构、学科建设等方面加强调控,提高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学位管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演化的渐进式调控过程
我国学位是三级学位制:博士、硕士、学士。在三级学位体制中,上世纪80、90年代,研究生教育的重心始终放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我国学位条例中对硕士有较强的要求,一是要求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二是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科研上应该有所创新。高教法中规定其学制为2-3年,课程学习一年,研究则需要1-2年。以往我国硕士生是3年居多,如今硕士生学制缩短已成趋势。其原因在于博士生规模越来越大,研究生教育的重心从硕士生逐渐转向博士生培养。
我国学位教育分为两种类型: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学术型学位方面,我国有学科专业目录对其进行指导。现在,专业目录共有12个学科门类,88个一级学科,300多个二级学科。世界各国的学科专业目录大致有三种类型:指令性的、指导性的、统计性的。指令性的是刚性的,不可更改;指导性的具有相当的柔性,如一级学科内,学校可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统计性的是根据各学校设置的学科进行统计分析,来确定学科目录,是各学科充分发展后,根据不同时期热点进行调节,一般热门的学科统计出来的就多,冷门的统计出来的就少。我们目前学科还处于动态发展中,所以主要是指令性的,但也有一些指导性的目录。现在,教育部正在启动新一轮的专业目录的制定,以末端柔化、国际接轨为指导思想,使二级学科的设置柔性化,更好地适合各学位授权单位的特点。
在专业学位方面,我国目前有16种,如工程硕士、MBA,等等。每一个专业学位都有一个指导委员会,它体现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一种融合。今年年初在第21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新增加了艺术硕士、体育硕士、风景园林硕士3个专业学位。
目前,教育部对各个学校强调分类指导办学,希望每一类办出特色。目前我国有200多所博士授权学校,400多所硕士授权学校,600多所学士授权学校。现在很多学校以层间跃迁作为发展的基本原动力,我们希望学校能理性地看待这一问题,做好审时度势。我们衷心希望能够通过学位建设带动学科建设,并进而带动学校的整体建设。
今后,在学位审核工作方面,要逐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和谐的评审程序。对于最重要的博士授权单位评审,立项和评估可发挥省级学位委员会的积极性。省里在推荐博士授权单位前,要先立项,进行建设,这就拉动了省里对学校的投资。如深圳大学一直筹备申请博士授权单位,“十五”期间,深圳市在立项建设中投资了7.5亿。同时,要求省里评估,每一个省在一次学位审核时最多只能报两所学校。这样既带动了省里对教育的统筹规划和投入,也避免了全国性的恶性竞争。在学位管理方面,我们逐步在增大高校的自主权。我国第一批公布的所有博士授权单位、硕士授权单位、博士和硕士学科点,包括博士导师,都是指令性的,是国评的。在二十余年学位培养的历史中,高校的自主权逐渐扩大。如博士生导师让各授权单位自己评,硕士授权点让省里的学位委员会组织去评;一级学科下的学科如何发展学校有一定自主权。这个过程体现了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需要注意的是在宏观调控中把握其渐进式演化的节奏。
研究生教育,创新引领质量的提升
教育强国的关键在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的关键在于质量,研究生质量的关键在于创新。
目前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认识,认为我国的普通教育、本科教育质量还可以,研究生质量差一点。其中硕士研究生也还可以,但博士研究生质量尚未如人意。造成这一现象可能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国普通教育与高等教育中缺失了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美国从中小学起就对学生有研究项目的要求,让学生去做调研、搞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而我国比较缺乏这些东西,学校只注重培养学生学习书本知识、考试能力,一些学校出现了高分低能的学生。二是我国经济、科技水平较低,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所以相对来说,对科技方面的投入比较少,和世界上的强国有很大差距。三是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平均水平与教育强国有很大差别。四是研究生教育自身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
高等教育的规模、效益、结构、质量的关系应该如何协调?从规模来讲,通过这几年的研究生规模较快地增长,我们国家的研究生规模已经能够适应国家的需求。2004年在校研究生82万人,到2005年9月份后将近100万人,在校博士研究生13万人左右,平均每年授予的博士学位2—3万人,200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53000人,2005年计划招收54000人。所以几年后每年授予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数会有所增加,估计能达到5万人左右。短短的几年,我国的本科生、研究生的人数已经超过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一些教育发达国家,特别是超过了印度。但同时,研究生人数过多存在一个生师比过高的问题,有研究生院的学校目前的生师比已超过5.6:1。而美国每个研究生导师只带1—2名博士生。所以,今后我国研究生的增长应该以略低于GDP的增长速度为宜。
在研究生教育的结构方面,第一是类型结构的问题。我国的学术型学位比专业学位要多,而国外是专业学位比学术型学位多。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生的学习受非全日制等因素的影响,其基础知识或专业研究能力没有达到相应的要求。学位办正在研究相应的政策来管理和规范这些现象。第二是学科结构,我们有学科专业目录来规范学科结构。第三是管理结构。目前我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分散式的,以导师为主,或许还有导师群,再上面是院系、学校;另一种是由研究生院来宏观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管理、控制和监督。分析这两种管理结构,以导师为主的管理结构,学术权力较集中,导师说了算,只适合学生数量少的情况。研究生院管理形式适合于规模化研究生培养的管理。
研究生质量和本科生质量的抓法有很大的不同。本科生主要是传授知识,检查知识传授得怎么样;而研究生质量不仅要看知识传授,还要看研究生的独立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如何,博士生则主要是创新能力。创新的要素有8个:让学生进入前沿研究;掌握现有的研究方法;形成创新意识;形成激发性的环境;处于高激发态;进入专注性思维;演绎推广;总结升华。我们要根据不同阶段设计出不同的形式帮助学生创新。比如进入前沿,少数导师的能力可能达不到,那么可以设立“暑期学校”,让中外著名学者给有创新潜力的研究生上课,让老师和学生一起在学术前沿上漫步。另外还可以制定访学计划,到国内外该学科处于前沿的博士点去访问,使学生更多地接触前沿。为形成激发性的环境,可以成立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创新网站(正在建设中)等。比如:重庆大学成立全部由研究生组织的研究生创新基地,不同专业的研究生在一起研究、切磋不同领域、甚至是跨学科的问题,请老师作顾问,形成一个好的环境。通过这种渠道,鼓励学生去做新的东西。
学科建设,追求卓越的教育强国之路
学科建设也应该具有中国特色,要在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探索一条快速的教育强国之路。
教育是一种公益性的事业,国家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对普教的投入远远多于对高教的投入,普教投入占教育经费的63%,是体现国家进入小康水平的一个标志。虽然高等教育只占教育投入的23%,但却有一个拉动机制,即国家通过学科建设的大型项目来带动学校建设。比较有名的就是“211工程”和“985工程”,在国内外都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十五”期间“211工程”的国家投入是60亿,“985工程”一期是100多亿。这些国家投入进一步带动地方投入,通过这些来分担高教的成本,拉动了学科建设。
“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建100所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学,现在共有95所“211工程”学校。“211工程”是国家教育方面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主管,现在正在准备“十一五”的建设。“211工程”对经费的预算、要求比较严格,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世界上取得较大影响。“211工程”有三个特色:即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和以学科建设为主。“985工程”旨在建设一批国际一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985工程”则是由教育部与财政部主管,共有38所学校进入。“985工程”推动学校整体建设,以创新为主,包括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机制和体制创新、人事创新、学科队伍整合、支撑条件建设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通过平台和基地建设,使学校从对科研的自由探索发展到能够承担国家重大需求的科学研究项目,建成一批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
“985工程”实施以来,其支持学校的影响在不断扩大,学校的实力不断增强,科研能力不断提高。一些大学在国际上的排名有很大幅度提高,科技成果的发表也在增加。例如清华大学,通过“985工程”的建设,2003年SCI论文数目在世界排名77位,说明学校的整体水平在不断上升。
关于重点学科,我国现有重点学科900多个,2001年进行过一次重点学科的建设,2006年还将启动新的一轮重点学科建设,打造重点学科的国家队。
由此可见,中国要成为教育强国的关键在于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要以学位管理为纲,以质量为命脉,以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测度,以学科建设为载体。(《中国教育报》2005年4月15日第3版)
加快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王广谦
高水平特色学科的形成、保持和发展,需要若干相近学科的相互支撑,因此,办好以特色学科为中心的若干学科群是极为必要的。
学科的交叉与综合发展、学科设置的综合化,有利于促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交叉、渗透、融合与创新。一些世界一流大学就是由于在这方面做得突出,才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而享誉国内外。
为了认识、传播已有知识和研究、探索新的知识,人们对包罗万象并不断扩展的认识对象进行了分类。学科便是指某一相对集中的知识领域,是相对独立和比较完善的知识体系。
学科建设是大学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大学发展永恒的主题。大学的学科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进步的重要基础和推动力量,是孕育新知识的摇篮。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国际教育界曾就这一问题进行过大讨论,并对21世纪的学科发展进行了预测和展望。十几年来,许多高校制定了学科发展规划并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学科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
一所大学的水平、地位、声誉和社会影响力是由自己最好水平的学科决定的,大学的发展必须努力办好自己的特色学科。高水平特色学科的形成、保持和发展,需要若干相近学科的相互支撑,因此,办好以特色学科为中心的若干学科群是极为必要的。但是,由众多因素决定的大学规模的内在合理界限又决定了慎重选择学科群的重要性。
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多样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还应该特别重视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新兴学科是在传统学科深化基础上诞生的,具有新的生命力,呈现着新的发展方向;交叉学科是利用多学科优势,多视角研究重大问题,是另一重要的发展方向。
当今世界,人类所面对的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综合加以解决。现代科学技术上的重大突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学科之间的空白地带上,出现在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转移中。
从当代科学发展看,一方面,分类的研究更精细、更深入,在深度和广度上继续拓展,新的前沿科学不断涌现;另一方面,综合化趋势更加突出,学科交叉呈现更大跨度的趋势。自然科学各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相互渗透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之间交叉融合,不断形成新的学科研究领域。
在新兴、交叉学科方面,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领域有所不同。自然科学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一般会产生新的前沿性的科技发明和创新;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新兴交叉学科则会拓展研究的视角,利用多方面知识的综合,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促进人类对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的认识,有利于解决人类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使社会发展更加健康与和谐。
学科的交叉与综合发展、学科设置的综合化,有利于促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交叉、渗透、融合与创新。一些世界一流大学就是由于在这方面做得突出,才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而享誉国内外。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世界高等教育学科发展的趋势,具有前瞻性和战略眼光,积极扶持发展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对在传统学科基础上产生的新学科要鼓励、支持;还要创造一个宽松的、竞争性的环境和条件,促使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的产生和发展。在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新学科的发展必须依托于它的母体学科,这样才能有发展的基础和后劲,不能为新而新,一味求新,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难以发展下去和达到高水平。在发展新兴学科时,母体学科(基础学科)不但不能削弱,还要加强,二者兼顾,相辅相成。
近几年,中央财经大学在学科建设中对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给予了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探索。设立了保险精算、金融工程、经济社会学、体育经济与管理、财经新闻等学科专业。这些学科专业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前景非常广阔。(2005年1月18日 出处:中国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