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家档案局2008年9月1日联合颁发的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
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一、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档案馆是代表学校对外行使档案认证权力的唯一机构。
二、教育部认证中心责成学校档案馆对学生的中英文成绩单(证明)认证。中英文成绩单(证明)经档案馆查证后如与原始档案材料不符,给学校和个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在此,特请同学们对母校负责也对自己的前途和未来负责。
三、档案馆本着对学校和学生负责的态度提供中英文成绩单(证明)及各类查询、认证服务。
四、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证明)相关程序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档案馆办理中英文成绩单及各类证明暂行规定》。
档案馆办公地点:北校区办公楼一楼
咨询电话:88201560
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