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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事务与对外合作处归档范围

时间:2023年05月29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校友事务与对外合作处归档范围

行政档案:

有关校友会工作文件材料;校友联谊活动;校基金会管理工作文件材料;有关校友总会理事会会议记录、纪要等;有关与各学院二级校友分会联系制度;重点校友信息汇总;《校友通讯》等有关校友资料;组织校友进行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活动文件材料;协助海内外校友建立校友组织、校友之家等文件材料;校教育基金秘书处相关工作;学校推进落实战略合作协议等文件;学校与外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文件材料;对外战略合作办公室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实物档案:

校友会工作以及公务活动中收到的捐赠物品、纪念品(可晚3年归档);在重大政治、经济、文化、科研、教学、外事、体育等活动中,荣获省部级以上颁发的奖状、奖杯、奖章、奖牌、证书、锦旗、荣誉册、光荣册、模型等;学校发展中不同时期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与国内外校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纪念品;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声像档案:

校友会组织的重大活动的照片、光盘材料;学校与外单位推进战略合作协议中产生的有价值的照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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