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党字[2010]5 

 

关于启用“中共西安财经学院

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印章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处级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调整的决定》(西财党字[2009]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总支部委员会”和“中共西安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原“中共西安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总支委员会”同时废止。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注:印模见纸质文件

 

 

 

2010113

 

 

 

主题词印章  启用  决定

抄送:校党委委员,档(2)。     2010年1月13印发

打印:李绒                  校对:辛颖                    共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