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党字[2010]5号
关于启用“中共西安财经学院
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等印章的决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处级机构及领导职数设置调整的决定》(西财党字[2009]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用“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总支部委员会”和“中共西安财经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直属支部委员会”印章,原“中共西安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总支部委员会”、“中共西安财经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总支委员会”同时废止。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
2.废止印章印模
注:印模见纸质文件
2010年1月13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决定
抄送:校党委委员,档(2)。 2010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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