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有关部门:

根据学院教学进度的安排,2010111122为我院2009—2010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时间,请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字[2005]29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安排实施。为使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院统考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其他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113上午 1020—1200     2008级大学英语

115上午 1020—1200     2009级高等数学

118上午 1020—1200     2009级大学英语

119日上午 1020—1200     2009级大学计算机基础

2、各二级学院安排的考试应严格按下列时间进行:每天上午第一场的时间为820--1000,第二场的时间为1020--1200,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10--1550,第二场的时间1610--1750;文法学院、政行学院下午第一场的时间为1440—1620

3、①凡16周前结束课程的,必须于课程结束两周内考核完毕,选修课(体育课)必须在18周考核完毕;②其他课应要求任课教师确定所带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方式不局限于闭卷笔试,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采取多种形式如:课程论文、大作业、开卷、口试、上机考试等进行考核)。

4、第15周结束前(即20091218前)将本二级学院学生的课程考试和统考课程考试的安排(含时间、地点、监考教师等)以书面形式(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形式报送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5、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交题时间为第15周结束前(即20091218前)。使用试题库的课程所在学院(系、部)应由负责人在第15周结束前持试题使用班级情况表到学籍科抽取试题。

6、实行全院统考的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应将主考、试卷使用班级等情况于第15周结束前(即20091218前)书面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统考课程组织流水阅卷的具体安排于第15周结束前(即20091218前)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7、各二级学院(部)于第15周结束前(即20091218前)将本单位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期末考试的准备组织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8、考试试题、成绩登记表、评阅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应由各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负责核查,尤其是考前应严把试题质量关,教师应按照命题原则认真命题,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各系(部)应对试题的题量、难易程度等加强审核。

9、网上录入成绩及纸质成绩单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放假前一天中午1200前。

二、组织管理

考试期间我院将成立学院、二级学院(部)两级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二级学院考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1、院级考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教务处处长、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主管院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全院考试工作,现场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各二级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二级学院(部)考试的领导、协调工作,做好考前动员、考试的组织和检查工作,并对二级学院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等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做好考前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财院教字[2005]29号)、《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西财院教字[2005]28号)以及《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等教学管理制度,并通过板报、横幅等方式营造严肃、诚信的考试氛围;

4、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落实考试管理和组织工作,把好考试的命题、组织、试卷评阅以及成绩登记等环节,积极倡导考风建设,推行诚信考场,积极参加“考试先进单位”的评选与总结。同时要认真做好考试的总结工作,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结束前将本学期期末考试总结交教务处学籍考务科。

5、考试教室的调配:原则上按考试期间教室分配表(已下发给各二级学院)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其他教室,要提前和学籍考务科联系沟通。

三、教师命题与审核

1、命题原则:命题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新能力,题量及试题难度适中。

2、试题要求及格式:

1)原则上要求考试试题、试卷合一(大学英语除外),命题教师命题时应在题后给学生留出足够的答题空间;

2)试题应为ABC 三套且份量相当;

3)试题应按照教务处提供的统一规格的试题纸(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格式,按规定的字体(宋体)、字号(五号)、每大题题首左侧要有得分框等相关要求用正规A4纸打印清晰;

4)规范书写评分标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必须标明得分点及相应分值,统一用A4纸打印。

3、试题审核及提交:试题命好后命题教师应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试题审批登记表》,其他考核方式或调整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的申请也在本表中填写,经系(室)主任审核签字,再经二级学院(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将试题连同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一并交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办。

4、试题选用:经审核合格的试题,由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办工作人员从中随机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次期末考试的使用试题,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试题(卷)印制登记表》送文印中心统一印制。

四、试卷的印制和封装

1、试题考前属于学院机密材料,各二级学院、文印中心要建立试题(卷)泄密责任追究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印刷、装袋、封存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以确保安全、保密。

2、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应将印制好的试卷全部用专用试卷袋装好,考场记录表一并放入试卷袋内,用统一的封条密封并放入试卷专用保密柜中。试卷袋上应标明考试科目、使用班级、应考人数、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教师姓名等内容。

五、监考要求

1学院、二级学院两级考试原则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设两名监考教师。学生必须持学生证、考试证两证参加考试。考前10分钟,由监考教师组织学生随机抽取座位号,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现场安排,按抽到的座位号就座,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2、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整顿秩序,考前10分钟未签到者按迟到处理。

3、下发试卷前监考教师首先要向学生示意试卷密封完好无缺后拆封试卷,清点好份数后下发。

4、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场内不得看书、看报;不得闲聊;关闭手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凡擅离考场达30分钟以上者,按旷监考处理;开考10分钟仍未到考场者,按旷监考处理。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清点试卷份数,将所有试题(试卷)装入试卷袋并密封,同时在试卷袋上和《西安财经学院考场记录表》上填写考试记录。

6、监考教师要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一条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应严格遵守《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纪律,如有违纪、作弊者,按《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第八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

1、试卷评阅、整理和归档等要求参见《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

2、英语考试的听力部分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用电台播放,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应在考试前一周检查设备和各校区收听质量,将电台调频、播放听力的时间等注意事项通知学生。

3、各区电台播放频率为:

长安校区教学楼:86.1   86.7      翠华西校区教学楼:84.7

    4、公外部及英语任课教师应提前通知学生按要求准备收音机并公布电台频率。

5、后勤集团应于考前根据考试安排调整教学楼考试铃音,打扫教学楼卫生,保证考试期间正常供电与班车调配使用。

6、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和教务处进行“考试先进单位”的评选工作。

 

 

 

教务处

200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