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的新税政引起社会巨大反响。“社保由税务局统一征收”意味着社保将被交到税务局而非社保中心,由于税务局掌握每个员工的收入,使部分原本未按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企业受到不小的影响。
新税政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社会的不安,“五险一金”曾是帮助企业减负的手段,而今却有可能增大企业负担——足额缴纳导致部分企业用工成本上升直接影响到员工的收入和工作稳定状况。事实上从长远开来新税政的实施将为社会带来更大的福利。首先,在社会引起最大舆论争议的“企业用工成本上升”问题实际上并不是所有企业将要面临的。要理解它首先要从缴税额的依据谈起,在新税政实施之前许多企业并未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该城市工资最低基数缴纳,由于缺乏对员工实际收入状况的核查使这类不合规企业长期缴纳着不足额的社保金。而新税政的实施实际会这类企业产生较大影响,而原本就合规缴纳社保的企业影响较小。同时继新税政出台后我国还将有后续举措如降低社保费率等,尽可能保证企业不受影响。如广东自2000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后,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降低用工成本的举措,如“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进一步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
同时从长远看来按照“多缴多得”的逻辑思路,企业出大头为员工支付谋得更多的福利,员工购房行为将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未来的养老金也将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综合来看新税政的实施将释放三大重磅利好。
首先即缓解养老金收支缺口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目前以及未来我国社会都面临着巨大的养老负担,社保支出压力陡增对于我国财务运作提出了挑战。而新税政将会提高养老金金额,一定程度上为缓解这一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提供了资金支持。
其二税务局统一征收推动全面统筹社保,为“全国统筹”打下基础,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保制度的地域公平性。
最后是打开社保费率下降空间。新税政出台实施将提升社保征管能力和征管效率,为社保费率下降带来可能。而社保费率的下降总体上也对于减小企业负担,保持企业和市场活力带来了帮助。
企业减负、稳就业、促发展一直都是改革措施要面对的重要课题。而新税政势必也将以这三点为初衷。同时本次CEES调查中也有关于企业社保丰富的问题,相信也能为这一问题给出来自我们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