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通过购买并填写虚假好评,来提高网店销量和信用度,以期达到更容易吸引买家的目的。特别是电商平台用户人数越来越多,导致这种灰色产业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这种恶意“刷单”扰乱了日常经济活动的进行,还衍生出了不少骗局。
在大学校园里,随处可见招聘“刷手”兼职,有宣传显示“无兼职押金”、“五分钟立刻返钱”等。有媒体报道,这种诈骗模式一般是诈骗人员首先在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兼职的信息,等人上钩后加上公司的“客服”的QQ,并发过来购物链接表示需要“刷手”拍下,之后对方返现。有的公司可能会在“刷手”的前几单返现几块钱,在取得“刷手”信任之后让其拍下大数额商品,之后“客服”消失。由于“刷单”本身就不合法,部分受害者不敢报警,白白损失了几千甚至上万块钱。
除了“刷手”会遇到的这种骗局,购买“刷单”的商家也会遭遇财产损失,扬子晚报报道南京的淘宝店店主想升级自己店铺的等级,“刷单公司”表示1500块有一个月就可以做到,但是当店主汇款过去后,“刷单公司”就会人间蒸发。这种诈骗手段同样是因为本身“刷单”不合法而使得很多受骗店主不敢报警。
除去“刷手”以及商店店家所受的骗,“刷单”行为本身就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消费者受不合实际的评论影响购买商品。
这中连环骗局反应了“刷手”和商家法律意识淡薄,给予了骗子可乘之机,“刷手”做着发财梦,指望“足不出户”就坐享其成,并没有很好的意识到“刷单”行为本身就不符合法律规范,对消费者十分不负责任。商家为了提高店铺的点击率交易量,宁愿通过购买好评的方式提高店铺“等级”,应该加强这方面法律意识的宣传,使他们能够意识到这种行为的错误。同时,“刷单公司”往往能逃避惩罚,与有关方面监管不力、相关法律较少有关系。同时也反映出电商平台管理混乱,没有合理有效的机制对“刷单”行为进行管理,对“刷单”行为进行识别,使得用户收到损失。
为了防止这种骗局的扩散,职能部门应当合理监管,不管是假“刷单”还是真“刷单”,这种行为都要予以制止;加强诚信意识的宣传;法律部分应当针对新型的“电商犯罪”立法、执法;电商平台要筛选正确的评价信息,辨别真假评论,发挥平台监管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