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的主要污染防治目标,简单来概括就是3%,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减少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PM2.5浓度持续下降等。这与前些年的污染防治目标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为什么是3%?我想3%应该是基于长期污染排放目标的一个综合计算结果,对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具有重要的意义,是一个非常科学的目标判断。今天我想通过一个简单的经济计算,大致估计一下3%的目标到底价值多大的经济福利。
我们先来看看达到这3%需要付出的直接经济成本。2018年的污染防治目标与今年相同,因此去年的污染防治成本支出可以作为今年的估算依据。2018年我国污染防治支出在中央财政层面达到了2555亿元人民币,我查阅了各省份的地方支出并进行了一个估计(有6个省份没有查到明确的数据,参考相似省份以GDP规模进行近似换算),结果是3656亿元人民币,总计的经济成本支出是6211亿元人民币。
6211亿是达到3%目标所要付出的直接成本,那我们想知道,达到了3%的目标所能产生的经济价值又是多少呢?这里涉及到一个公共物品定价的问题,即环境污染作为人们公共享用的物品,其污染应当如何来定价。公共物品定价的理论与方法比较丰富,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以居民幸福福利来进行公共品定价的方法。该方法以居民幸福感作为整体社会福利改进的目标,通过回归计算居民收入与地区污染的相关系数来估算收入与污染的替代作用,即带来1个单位幸福感提升的收入增加与环境污染是等价的。这种方法计算非常简单,相关的理论与实证应用也发表在国际顶级的经济学期刊上。
有了理论方法,我们就可以进行直接计算。根据去年在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期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的测算,每位居民每年工资收入增加300元所带来的幸福感提升与空气污染降低1%所带来的幸福是等价的。基于这一结果,我们可以静态的估算出3%的年度目标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为:300元/人×14亿人×(3%/1%)=12600亿元,相当于1.5%的2018年GDP。
因此,3%意味着近1.3万亿的经济福利,这比直接的6211亿直接经济投入相比,几乎翻倍了。从这个简单的算账我们就可以看出,这样的经济投入换取如此巨大的经济福利改进是非常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