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信用体系应用机制的理论框架
发布时间:2019-04-30     字号: [小] [中] [大]

  国家标准GB/T23791-2009《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将质量信用定义为:取得并保持其质量信任的能力。这种能力由企业在遵守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标准以及兑现质量承诺(或履行质量约定)的基础上,提供产品在生命周期内满足顾客的需求或期望来实现。从定义中可以看出,之所以要构建质量信用体系,主要原因在于质量信用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的自由公平性,进而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质量信用体系应用机制的核心在于机制设计需要遵循市场导向性原则。

  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可以分别从四个方面设计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机制:第一个质量信用的主体是质量信用服务机构。一般而言,市场竞争越公平,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越高,因此,激励和约束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机制设计将集中在质量信用的公平竞争上。另外,针对目前政府主导标准认证等质量信用信号的现状,激励和约束这些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机制设计将集中在质量信用信号传递的有效性上。第二个质量信用的主体是消费者。消费者掌握着企业质量信用的第一手信息,是质量信用信息来源的重要提供者,同时,消费者处于质量信用的劣势方,需要有足够的激励才能够参与其中。因此,激励与约束消费者的机制设计将集中在惩罚性赔偿上。第三个质量信用的主体是政府。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对质量信用安全领域的监管上。因此,激励与约束政府的机制设计将集中在政府质量信用安全监管,以及质量失信惩罚上。第四个质量信用的主体是企业。企业是质量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然而企业并没有主动公开自身质量信用信息的意愿。因此,激励与约束企业的机制设计将集中在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公开上。

  (1)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行业公平竞争机制

  公平竞争机制是质量信用体系正常应用的重要支撑。作为最重要的质量信用主体之一,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所处行业的环境会对机制的发展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一般而言,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越高,越有利于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为此,首先需要设计出公平竞争导向的机制,为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主要内容包括:公平竞争机制的内涵分析,公平竞争机制对第三方质量信用机构的激励作用分析,公平竞争机制对第三方质量信用机构的约束作用分析,湖北公平竞争机制的现状和问题,公平竞争机制对提升湖北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效果,等等。

  (2)质量信用信号有效传递机制

  构建质量信用体系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来自市场的有效的质量信用信号,降低市场交易双方的质量信用信息不对称程度,进而使得市场整体资源配置效率最优。一般而言,质量信用信号的有效性程度会对市场公平交易产生重要的影响。质量信用信号的有效性程度越高,优质优价的交易越多,消费者越能够通过支付更多的成本获得更多的收益,这有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反,质量信用信号的有效性程度越,消费者很有可能支付更多的成本却只获得更少的收益,这不利于市场的正常发展。为此,本部分将设计出质量信用信号机制,用于激励和约束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行为。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信用信号机制的内涵分析,质量信用信号机制对质量信用机构的激励作用分析,质量信用信号机制对质量信用机构的约束作用分析,湖北质量信号机制的现状和问题,质量信号机制对提升湖北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效果,等等。

  (3)企业质量失信惩罚机制

  消费者是质量信用体系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在分析企业的质量信用水平时,需要首先从不同渠道获取数据。其中,必定包含来自于消费者的数据。消费者是产品的直接使用者,对产品质量的高低有着最直接的判断。并且,一旦消费者受到产品质量伤害,必然更加愿意主动提供质量信用信息。为此,只要第三方质量信用服务机构向消费者有偿索取企业的质量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分析企业的质量信用水平是非常客观有效的。因此,本部分将设计激励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机制,使得消费者更加积极地参与到质量信用体系的构建之中。主要内容包括:惩罚性赔偿机制的内涵分析,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消费者的激励作用分析,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消费者的约束作用分析,湖北惩罚性赔偿的现状和问题,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提升湖北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效果,等等。

  (4)政府信用保障机制

  质量信用的核心是买卖双方遵守信用的承诺,承诺的实现取决于公平、透明、法治的竞争环境。政府作为制度的供给者,其本身的信用环境打造,对于质量信用的形成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本部分设计的政府信用保障机制,使得政府能够从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产权的保护程度、司法诉讼的公正性、政府公共服务的及时性、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投资优惠政策的公平性和财税补贴的透明性等7个方面为市场提供更加完善的政府信用环境。主要内容包括:政府信用环境的内涵分析,政府信用环境对质量信用市场主体的激励作用分析,政府信用环境对质量信用市场主体的约束作用分析,湖北政府信用的现状和问题,政府信用保障机制对提升湖北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效果,等等。

  (5)质量信用信息公开机制

  除了消费者提供的质量伤害信息是质量信用体系的重要信息来源以外,企业也是另一个信息来源。企业完全清楚自身产品的质量水平高低,以及哪些环节可能存在质量信用安全风险。因此,如果企业能够主动承担公开质量信用信息,将会对构建质量信用体系产生重要的影响。然而,为了降低同行业的竞争压力,企业不仅不会主动提供质量信用信息,而且会以企业隐私等为由竭力隐瞒信息。因为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得越多,意味着同行业竞争对手更加了解该企业产品的质量,以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一旦竞争对手找到质量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产品质量创新,必然会对该企业造成很大的亏损可能。为此,本部分将通过设计强制性公开的机制,激励和约束企业公开不涉及隐私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强制性信息公开机制的内涵分析,强制性信息公开机制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分析,强制性信息公开机制对企业的约束作用分析,湖北质量信用信息公开的现状和问题,强制性信用公开机制对提升湖北质量信用体系的应用效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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