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强调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了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通过定时发布食品市场检测等信息、及时通报不合格食品的召回信息、在互联网上发布管理机构的议案等,使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的真实情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政府还提供平台让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并加强对媒体的管理,要求媒体以客观、准确、科学的食品信息服务于社会,不得炒作新闻,制造轰动效应牟取利益,造成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恐慌。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斯蒂格勒指出,信息就像其他经济物品一样,也是一种稀有的有价值的资源,要想获得足够的信息就必须支付足够的费用,但是这种费用往往十分昂贵。尤其是质量信息本身“专业性”非常强,不但具有速度快、时效强的特点,还具备专业细分多、数量大、覆盖内容广等特点,这就使质量信息的有效传递面临巨大挑战。市场经济中,处于质量信息不对称中信息劣势地位的消费者,在产品质量持续离散的市场里,搜寻高质量信息的成本通常都是极高的。消费者无法通过产品(或食品)的标签或者外观来判断其成份,仅凭广告宣传和产品说明难以获悉这些低劣产品的真实质量信息,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的组成成分和质量安全进行检测,并公开真实产品质量。而企业作为质量提供者,处于质量信息的优势地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他们一般只会公布对自己有利的质量信息。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条件下,政府仍处于市场的主导地位,其获得质量信息的机会成本最小、难度也最小。同时,政府也可将那些更具专业化的质量信息统计行为,委托给专业机构来执行。也就是说,在质量信息统计与分析的工作中,政府需要发挥其“掌舵者”的角色,而不一定非要做具体的“划桨者”。需要指出的是,多种信息化手段的应用,能够强化质量信息的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