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市场在质量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体会
发布时间:2013-11-30     字号: [小] [中] [大]

    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感受十分深刻,可以说这一文件对于改革的决心非常大,真正体现了党在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对于一些重大关键问题的把握和认识。这份《决定》的亮点非常之多,结合质量问题的研究,对我触动最大的是,我院上个月的一篇研究成果与《决定》的核心思想几乎不谋而合,我国的质量治理也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时代。
    《决定》的核心在于经济改革,在改革的总目标中加了一个表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将市场的作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市场从“基础性作用”变“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决定性作用”这一表述贯穿于“决定”全文的始终。历次文件中,对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论述都有不少,但不管是在力度上还是深度上都无法与本次《决定》的表述相比拟。这一表述非常清晰地表明,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中只能有一个方式是起决定性作用的,那就是市场。早在今年五月份我院出版的《中国质量发展观测报告2012——面向转型的共同治理》,核心思路就是强调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在此基础之上,构建起市场、政府、社会共同治理的制度框架。对于宏观质量的治理不同于微观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技术的范畴,而质量治理是制度设计,在实证数据的分析基础之上,我们提出这样的观点不仅具有前沿性,而且具有现实的紧迫性。质量问题千头万绪,错综复杂,但是从制度上讲有一个根本性的症结,就是基于治理的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的主体不成熟,政府对于质量的管理思维太浓厚,宏观治理的意识不够强,质量的社会治理十分薄弱,企业的激励不够。
    在8月份上报的《成果要报》中,由于篇幅的限制,需要在2000字的篇幅内提炼一个主题,而要将14万字的质量观测报告凝练成只有2000字的报告,就需要把最关键性的问题提炼出来。在讨论中,课题组提出的第一个题目就是《强化市场在我国质量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后来还提出了《我国质量总体水平及格》,《我国首份基于消费者调查的质量观测报告出炉》等备选题目,可以说当时每一个题目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报告的重要意义,几经权衡取舍,最终还是选择了最一开始的标题《加强市场在我国质量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这一研究成果不仅被国家质量综合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详细地批示,而且与我国经济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所验证,偶然中有必然,内心欣慰至极。如果没有我院在质量治理领域长期的积淀,这样精准的判断没有深厚的积累和远见是决不可能做出来的。这看似已成为常识的认识,却是经过十分艰辛的实证研究探索而得出来的。如果没有对我国市场主体的详细考察,没有对于不同行业质量满意度的数据分析,没有对我国质量中介组织的深入研究等大量前置的基础,是决不敢轻易做这样的判断的。我们的这一判断,与中央提出来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仍显得不够大胆,而仅就这样一个结论的提出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实际上,某些部门作为既得利益者并不希望市场在质量治理中起基础性作用,而是要强调政府的主导作用,即使是对于“治理”这一说法也不尽完全认同,作为政府管理部门要么强调“监督”要么强调“管理”,所谓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治理就是要从政府手中分权,并不是那么容易得到认同的。因此提出这样的观点让决策部门参考,是需要一定的理论勇气的。我们坚定,只要是符合规律的研究,一定会得到肯定,目前这一结论已经得到了实践的检验,也被决策部门所采纳,相信将来的改革也必将更多地体现我们的这一研究成果。
    我院的研究一直主张,质量从根本上说不是一个微观的管理问题,而是一个制度现象,要治理好质量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使制度正确,而我们目前所面临最大的制度问题就是市场的不完善,很多人特别是具体管质量的政府部门不相信市场的作用。而要对制度进行改革必然涉及到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从此次文件来看,提出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是要打破固有的利益集团,来推动改革,已经认识到了改革的必要性和方向。
总体而言,对于这一文件我感到充分的自信,只要政府有勇气打破利益格局,相信市场的作用,让一切民间的智慧涌流,就会有希望。同时也让我感觉到,我院的研究是符合历史规律的真研究,具有很强的前瞻性与预测性。未来围绕着市场如何在质量治理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行更为全面而深入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将会是宏观质量研究的一个重大方向,相信我院将会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地做出更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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