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酣
最近几天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重大新闻就是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机关首次全环节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捣毁生产销售“黑工厂”“黑窝点”6个,抓获柳立国、袁一等3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这起重大案件的整个侦查和侦破过程证实了长久以来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地沟油”进入食品用油的担忧和恐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治理行动可能会有力有效的打击这种置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于罔顾,有悖市场经济基本伦理的违法牟利行为。
这样一起案件的整个过程其实可以联络起质量管理、企业伦理和政府规制的方方面面,也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宏微观质量管理相结合的案例。生产者以违背市场伦理的谋取不义之财的生产和经营方式将“地沟油”提炼成食品用油,甚至是在高科技企业的幌子之下从事这种违法勾当,企业经营完全以利润为导向,缺乏对于基本的伦理规范的信守,更遑论对于社会责任的担当。而国家缺乏对于“地沟油”的判断标准也从负面导致了这样一种恶劣的质量安全违法行为长期没有得到及时、迅速的纠正和处理。而且政府的监管机构在整个地沟油的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都是缺位的,长时间、多地区和完整的生产链条一直得到了较好的隐蔽,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就愈加恶劣。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这种质量安全事件长期以来的怀疑和担忧最终被证实,这无疑会在短期内极大恶化本已经缺失的大众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的信心,如何挽救这种局面,如何进行后续的群众心理的干预和归位也是一个需要系统研究的重要课题。
与之前例如三聚氰胺奶粉的案例一样,这也是一个涉及很多生产环节,政府监管失效,缺乏质量标准,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例,更为严重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一直以来都在质问 “地沟油”的存在,却没有权威机构的证实,甚至有个别专家从技术角度说明其不可行性,混淆视听,其结果无疑是在事件真相被披露之后,助推了人民群众的愤怒。从宏观质量管理的角度看这样一种案例,更加说明了我们学科学术研究的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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