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3-10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09]26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13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强化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改革人才选拔机制,扩大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审核初录名单,确定基本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
    2、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3、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复试安排,资格审查,配合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安排考务工作、数据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发展前景和学科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突出对考生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四、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学科研究生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各类各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科目

政治

外语

宏观质量管理

公共经济管理

总分

成绩

60

55

90

90

360


    报考考生成绩单科及总分上线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共有8人具有复试资格,名单如下:
唐婷、韩笑、张凯、宁璐、沈珺、王楚、史宇轩、田宏邈。
我院2014年招生指标数6名,复试比例1:1.3。
    五、调剂复试
    1、我院不接收院外调剂。
    2、 报考我院的考生要求向校外及校内其他培养单位调剂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成绩核算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国家标准治理。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分为专业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宏观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等,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考生应制作展示PPT,内容包括教育经历、科研经历、实践经历、研究设想等,展示完毕后面试教师进行提问。PPT展示时间在5分钟以内,提问环节15分钟左右。
外语面试测试测试考生的听力与口语能力,以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在10分钟左右。
    3、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构成。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总评成绩各部分比例分别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笔试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20%,英语面试成绩占1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七、复试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4月9日(星期三)(14:30—16:30)
    (2)笔试:4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3)面试: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
    注:复试考生在综合面试以后,填写双向选择志愿表选择导师(双向选择表见附件一:《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
    2、复试地点及要求:
    (1)复试地点:质量院会议室
    (2)复试要求:考生需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3、办理复试手续程序
    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
    4、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初试准考证;(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考生可从人事档案中调取成绩单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其中,毕业证复印件、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在资格审查时交工作人员存档备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费用: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用100元/人。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指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安排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九、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结果和基本奖学金公示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登记表、双向选择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考生复试录取结果、基本奖学金获得情况等将根据工作进展适时在我院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十一、咨询
    1.电话及联系人
    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7-68756646  朱老师。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whu/mu_iqds/mu_www/查询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 
       

附件一:双向选择志愿表.doc
文件类型: .doc ba0a60161b231c84cfc0dece52fc7cf2.doc (31.00 KB)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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