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4-29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招[2014]2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模式,强化对考生知识成就和能力潜质、考试成绩和学业表现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改革人才选拔机制,扩大招生自主权,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加强综合考察,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化,切实提高人才选拔质量;进一步促进公平公正,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招生服务水平。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审核初录名单,确定基本奖学金设奖名额及等级。
    2、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笔试、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基本奖学金的申请、评审;组织研究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3、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复试安排,资格审查,配合复试小组的工作,负责安排考务工作、数据录入和上报等工作,以及考生和系所、导师和研究生院之间的衔接等。
    三、复试录取原则
    1、复试原则: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发展前景和学科特色,以提高选拔质量为导向,突出对考生的学术造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四、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照学校制定的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划线原则,我院采取差额复试方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学科研究生考生报考及成绩分布情况,制定各类各学科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科目 英语 业务课 总分
成绩 55 60 205

    报考考生成绩单科及总分上线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共有3人具有复试资格,名单如下:
    王虹、李艳红、刘美。
    我院2014年招生指标数3名,复试比例1:1。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检查等。
    1、学术水平考查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对话形式进行,每名考生测试时间在10分钟左右。
    (2)考生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宏观质量管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等,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每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应不少于20分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成绩核算
    总评成绩、复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总评成绩是录取和评定基本奖学金的依据。总评成绩各部分比例分别为:初试成绩占60%,PPT汇报成绩占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20%,英语面试成绩占10%。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向低依次录取。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复试阶段各类考核加权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七、复试具体安排
    1、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4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复试: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17:30)
    2、复试地点及要求:
    (1)复试地点:质量院会议室
    (2)复试要求:考生需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3、办理复试手续程序
    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
    4、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培养单位须安排专人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各类考生(含普通招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思政教师、高校辅导员、优秀人才单独选拔)的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复试费用:按学校财务部门有关规定缴纳复试费用200元/人。
    八、体检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入学考核生)进行体检。未按时体检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查结果须经校医院认定后,在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前提交,复检不合格或未按时提交复查结果的考生不予录取。
    注:关于体检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九、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其他说明 
    复试及录取工作应当严格遵守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保密意识,完善资料存档,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质量。对营私舞弊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以上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严格依照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
    1、电话及联系人
    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027-68756646  朱老师。
    2、网上查询
    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whu/mu_iqds/mu_www/查询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

                                      

武汉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doc.doc
文件类型: .doc d3e134c0b6125a7738f0465605f76335.doc (114.00 KB)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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