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质量院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邮寄等方式收取了报考我院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材料。我院对所接收的全部考生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审查结果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8756646,邮箱:87214034@qq.com。
附:质量院博士生准考资格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