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院2015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6-01-13     字号: [小] [中] [大]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2015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复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长及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组成,全面负责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好质量关。
    2、复试小组:组织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的导师组成。根据培养方案聘请行业兼职导师参加复试小组,考查考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有学士学位者,GCT总分不低于186分,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20分。复试比例约109%。
    三、复试报到与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08:30—09:30
    2、报到地点:老外文楼2楼质量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3、报到时请准备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符合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4)两张一寸蓝底彩照(备用)。
    4、按学校财务规定,收取复试费100元。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安排
    1、笔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 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质量院学术厅
    2、考试科目:工业工程综合
       参考书目:
      《工业工程导论》程灏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
      《宏观质量管理》程虹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宏观质量统计与分析》程虹、李丹丹、范寒冰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面试时间:2016年1月20日下午14:00开始
       面试地点:质量院学术厅
    五、具体复试要求
    第二阶段考试重在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考核内容为:专业课笔试(占60%)和综合面试(占40%)。专业课笔试内容为工业工程综合,笔试时间为2小时。综合面试每人15分钟。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复试综合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工程硕士复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限额内依次录取。初试、复试加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GCT总分)÷4×60%+专业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20%
    4、录取比例: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5、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限在湖北省内的院校之间进行,不接受外省市院校调剂生;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校外考生,符合我院复试要求并有学士学位者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我院复试。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校外考生如提供的文本申请调剂材料和2015年网报信息不符而导致的无法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6、拟录取结果将在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研究生院审批录取。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老师:027-68756646
    附件: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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