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武大质量院)是中国知名大学中唯一一所由高等学府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共建的实体性跨学科科研和教育机构,以质量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集成经济、管理、法律、历史文化、应用数学、计算机、工业工程、标准计量等多专业学科,主要进行宏观质量管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咨询服务。武大质量院充分发挥三方共建、协同创新的优势,大力推进“政产学研”高度聚合,成为全国质量领域的研究重镇、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中心。
一、培养目标
宏观质量管理学科培养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具备多学科的扎实理论基础,熟练掌握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把握宏观质量管理的国际前沿理论,能够独立从事本领域重要科学研究,并能胜任政府的宏观质量管理工作,理论研究能力与实践应用能力相结合的高层次宏观质量管理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院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人,招生专业为宏观质量管理。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博士生培养成长平台
武大质量院秉持“追求卓越、创造完美”的核心理念,通过抓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抓师资提高教学水平、抓创新提高教学成效、抓服务营造温馨教学氛围、抓流程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走出了一条质量学科人才培养的崭新路径,受到各方高度肯定。质量院可为研究生的成才与成长、创新与创造提供以下平台:
1.占据宏观质量管理学科的最前沿。武大质量院在全国率先提出宏观质量管理的研究方式,是全国质量研究的学术重镇。
2.共同负责的双导师制,每名研究生配备一名主导师、一名副导师。我院有4名硕士生导师,3名博士生导师,16名讲师、师资博士后,可对学生提供多对一的悉心指导。另有20多名校内外兼职教授。
3.采用“案例式”和“咨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我院科学研究重视面向问题的实证化研究。
4.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10余项重大科研项目,年均到帐科研经费过1000万,人均科研产出位居全校前列。
5.学院位于武大核心风景区,学习环境优美。质量院目前位于武大古建筑樱顶之上,樱花城堡之中,老图书馆之侧。国家质检总局、湖北省及武汉大学正在推动共建的“中国质检大讲堂”位于东湖之滨,侧船山南麓,月亮湖畔,这将成为质量院师生新的学习办公地点。
6.在全国各地已创建一批“宏观质量观测与创新基地”并与国家及各省市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有密切联系,可提供众多的实习实践机遇。
7.申请并主办宏观质量管理领域唯一学术期刊《宏观质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发展势头良好,多篇文章被权威文摘转载。
8.广泛深入的对外交流合作机遇,同美国、德国、奥地利、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质量组织有深入而广泛的交流。
9.就业前景广阔,校友资源深厚。宏观质量管理专业为国家战略紧缺专业,毕业研究生可从事质监、检验检疫、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也可在企业质量管理部门,高校质量科研机构从事学术研究。本专业优秀硕士毕业生有硕博连读机会,优秀的博士研究生有毕业留校机会。
10.奖学金待遇优厚,生活无忧。硕士研究生学费全免,优异者每年有2000-4000元的学业奖励,学校给予生活补助600元/月;博士研究生学费全免,优异者每年有3000-6000元的学业奖励,学校给予生活补助2200元/月。另有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特等8万)、“三助”助学金以及质量院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考时,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5年8月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六、招生方式
我院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入学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七、报名
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所有入学考核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均须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但不用参加现场确认及考试。
具体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4年11月6日—12月5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提交有关信息和上传登记照;
(2)网上缴纳报名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400元),另代收文具费10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和《武汉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
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不得修改学位学历信息,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网报截止后,考生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3月16日—3月19日
2.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3.流程:(1)验证→(2)交《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张(专项计划考生同时交资格审查表)→(3)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初试);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三)注意事项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在报考时填写虚假信息及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3.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八、提交材料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报考学院(系、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一)《武汉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上打印);
(二)《武汉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五)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复试阶段提供)。
九、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公共外语(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初试阶段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理科考试内容主要为自然辩证法)。
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初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全天,22日上午(22日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3.初试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公布成绩: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初试成绩。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15年5月。
2.复试内容:
(1)测试考生外语口语及听力水平;
(2)以面试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科研报告;
(3)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及形式以报考学院(系、所)通知为准。
(三)体检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阶段进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综合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十一、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培养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的学费标准暂定为28000元/人·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每人每年800—1500元。
(三)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博士生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用于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博士部分)
等级 |
百分比 |
额度(万元/学年) |
备注(万元) |
一等 |
10% |
1.6 |
冲抵全额学费+0.6 |
二等 |
20% |
1.3 |
冲抵全额学费+0.3 |
三等 |
70% |
1 |
冲抵全额学费 |
3.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以“高端引领,鼓励拔尖”为主要目的设置,是对研究生学术科研水平及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定,具体设置及标准如下:
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设置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元/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
8 |
0-5人 |
一等奖 |
5 |
0-30人 |
二等奖 |
4 |
0-60人 |
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在籍且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20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5.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三助”)工作岗位
为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增强研究生自教自管和实践创新能力,学校按照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15%设立岗位。资助标准为博士生15元/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10小时。
6.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专项奖学金40多项,每年为优秀研究生发放专项奖学金200多万元。通过构筑多元化、立体化的奖助体系,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及生活条件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从而为广大研究生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保障。
7. 质量院学术创新奖
质量院从2014年将设立本院学术创新奖,奖励学术能力突出的研究生。
(四)博士生教育培养项目及课程培养项目
1.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项目主要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国研修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奖项目;博士研究生跨学科试验区项目;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高水平科研成果培育延长资助项目等。
2.研究生课程培养项目主要有:一级学科通开课建设项目;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必修课建设项目;专业学位行业发展前沿讲座资助项目;导师论坛和专题讲座资助项目等。
项目的具体内容可查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或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
十二、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参考书目见附件二,但考试内容不限于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代码:10486
联系部门: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老外文楼二楼(邮政编码430072)
联系人:朱老师、宋老师
办公电话:027-68756646,027-68756700
邮箱:87214034@qq.com
武大质量院网址:http:// www.iqds.whu.edu.cn/
附件:
1.质量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参考书目
附件一:
质量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导师及 代 码 |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备 注 |
639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招生QQ群: 161506100; 质量院官网: 1204J2宏观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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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生人数: 3 |
01宏观质量管理理论与质量治理研究 02经济增长质量研究 |
1638 程虹 |
①1101英语 ②2085宏观质量管理 ③公共经济管理 |
招收跨学科,不加试;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加试科目: ①601政治(文) ②西方经济学 ③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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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质量大数据研究 02标准化战略与创新研究 |
1712 陈钢 |
同上 |
同上 (联合招生的校内博导:程虹) |
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
联系人:朱 悦 |
联系电话:18942905499 |
邮箱: 87214034@qq.com |
导师姓名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程 虹 |
13907194807 |
919637855@qq.com |
陈 钢 |
68756635-0 13901236209 |
154559921@qq.com |
附件二:
质量院宏观质量管理专业参考书目
一、《宏观质量管理》参考书目
1.程虹:《宏观质量管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程虹、李丹丹、范寒冰:《宏观质量统计与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程虹:《中国质量怎么了》,湖北科技出版社2013年版。
4.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国质量观测课题组:《2013年中国质发展观测报告》,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年版。
二、《公共经济管理》参考书目
1.黄恒学:《公共经济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英]萨拉·科诺里、阿里斯泰尔·曼洛:《公共部门经济学》,中国财经出版社2003年版。
3.黎民:《公共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4.[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中国人民大学2004年版。
三、其他参考资料
武汉大学主办期刊《宏观质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