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安排
1.根据《武汉大学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复试考试形式: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基础课均采用笔试形式,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专业综合面试旨在全面考核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4.复试时间:2010年1月9日 9:00——12:00
5.复试地点: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简称“质量院”)
6.考试费用:按财务规定缴纳考试费100元。
二、复试工作具体议程
1. 专业基础课笔试
时间:2010年1月9日上午9:00——10:00
地点:质量院学术报告厅
考试科目:工业工程综合
要求:请学生同时将以下材料交于我院工作人员
(1)复试费100元。
(2)现场确认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格样式见附件1。此表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资格审查表如有遗失,请电话027-68752332。)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早做好认证事宜。
2. 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2010年1月9日上午10:20——11:30
地点:质量院教室
形式与内容:抽题解答、综合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在职工作中的专业知识与专业素质,联系各自本职工作回答问题、进行案例分析、阐述并做口头报告。
要求:每位考生面试答题时间为5—10分钟。
3.相关事宜通知安排
时间:2010年1月9日上午11:30——12:00
地点:质量院学术报告厅
议程:
(1)专业与课程设置介绍
(2)入学事宜介绍
三、考点地址与联系人
武汉大学:武昌珞珈山
质量院:武汉大学樱顶老外文楼(老图书馆西边)2楼
电话:027-68752131
联系人:李 琼(15907191583) 程婷婷(13886191628) 李丹丹 (13476073932)
四、注意事项
1.请关注我院网页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我院网址。
2.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 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如需住宿安排,可联系我院。
附件2.doc: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