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武汉大学质量发展战略研究院奖学金评审暂行管理办法》(武大质院文〔2016〕31号)的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创新奖学金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院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一年级以上(含一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认同武大质量院的主流价值观,具有奉献精神。
在评选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质量院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的资格:
(一)开学时未经许可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者;
(二)未按时缴清学费和住宿费者;
(三)在校期间考勤考核不合格,或参与公共事务不积极者;
(四)中期考核未获通过者;
(五)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六)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者;
(七)第一学年没有修满4门学位课程者;
(八)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三、奖励比例和金额
我院研究生的培养以质量为目标和追求,要通过奖学金的发放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质量院创新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术创新、价值创造、勤奋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获奖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各等级不设比例。其中,硕士研究生各等级获奖金额依次为:15000元/年、10000元/年、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各等级获奖金额依次为:18000元/年、12000元/年、8000元/年。
硕士研究生按年级评选,博士研究生各年级一起评选。
四、评选程序
研究生本人在自评的基础上提出申请,填写《武汉大学质量院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由各班级填写推荐意见,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初审、推荐。由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本奖学金获奖等级,并进行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武汉大学质量院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创新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7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