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
为鼓励研究生投身学术、刻苦钻研,提升全面素质,根据《2021年武汉大学三星奖学金续签协议》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度三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汉大学在籍的全日制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年级及以上非定向就业、品学兼优的硕、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按硕士生标准参评(学生出国、休学及保留学籍期间不能参评)。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三、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全校:6人。(法学院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与评选)
奖励标准:7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三星奖学金的研究生通过“智慧研工”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28日下午14:00—17:30期间报法学院226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期发送至邮箱ncycivillaw@163.com(邮件主题备注***同学申请***奖学金),逾期不予受理。(智慧研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专项奖学金评审线上操作手册)
五、评选说明
1.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不得用相同学术科研成果获评研究生学术创新奖、国家奖学金和不同专项奖学金;如研究生使用不同学术成果获评两项及以上奖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
2.申报各专项奖学金所使用的支撑材料,如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取得的时间须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
3.联系人:牛老师 027-68753629
法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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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武汉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