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保卫部成立于2000年8月,由原武汉大学保卫处(公安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保卫处、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保卫处、湖北医科大学保卫处四校保卫机构合并而成,由学校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武汉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武汉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武汉大学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武汉大学校园“110”联动指挥中心均设在保卫部。
学校党委根据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现设综合办公室、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小组办公室、“110”指挥调度办公室、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管理办公室、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保卫部一分部(文理学部)、保卫部二分部(工学部)、保卫部三分部(信息学部)、保卫部四分部(医学部)。
保卫部主要职责有: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校园秩序管理和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督促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工作机制,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
2.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保卫工作的讨论研究及其执行,参与制定校园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校园安全管理发展规划;
3.组织开展国家安全和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4.组织实施校门守卫、校园巡逻和治安隐患整治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协助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帮助、教育校内有轻微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人员,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5.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管理、校内交通管理及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6.组织实施校内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隐患整改、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置更新与维护,组织开展师生消防培训、消防演练等校园消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7.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师生集体户口;
8.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9.组织实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做好校园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1.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和校园面上的技防监控工作;
12.加强校园“110”建设,为师生员工提供安全救助服务;
13.密切与公安、消防、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联系,完成公安、消防和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