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在“红色家庭”,父亲周光坦经历长征,曾任中共川陕省委书记;她中学时代就遭遇丧父之痛,饱尝世态炎凉;她从部队药厂工人做起,当过护士、大学老师,后来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副检察长、湖北第一任反贪局局长,现任湖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她,就是周冶陶。
表决前,她“挑刺”政府工作报告
“罗书记,我还有一点意见!”在庄严肃穆的大会会场,一位人大代表的声音打破了先前的安静。这位代表正是周冶陶。
工作人员立即中断了表决计时器。周冶陶站起来说:“我对决议没有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本身有个修改建议。报告中‘十件实事’的最后一件,提法欠妥——‘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万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7万件’,案件数量怎么能作硬性规定呢?建议不提数量。”
周冶陶的建议引起省政府高度重视。后来,湖北省当年要办理的“十件实事”的最后一件,修改为“加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力度”。
“红色家庭”出生,父母从小要求严格
周冶陶出生于一个“红色家庭”。父亲周光坦1931年参加红军,历任红二十八团政委、 中共川陕省委书记、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政委。她记得,小时候常看到父亲用松柏枝泡水擦洗腿部,“他撩起裤管,膝盖以下都是乌黑的。”
这是长征给父亲身体留下的伤痛。周冶陶还记得,父亲时常念叨,‘我们都是死剩下的人’。”父亲一生不计名利、艰苦朴素的作风给了周冶陶深刻的影响。
周冶陶的父母一生抚养了8个孩子,其中4个是烈士子女。对于战友的儿女,周光坦夫妻视如己出,但周光坦对儿女的教育也非常严厉,孩子们都很怕他。周冶陶刚读小学时,父亲要求她每天记日记,读报纸给他听,还要给老家写信。她10岁生日时,母亲给她买了一双皮鞋。因从未穿过皮鞋,周冶陶得意地穿去给父亲看。谁知父亲嫌浪费,大发雷霆,还和母亲吵了一架。
周冶陶说,长大后她才体会到,父亲是通过点点滴滴让孩子们学习文化知识、受思想教育的。
曾是我国最年轻的省级副检察长
回顾周冶陶的履历,她前后从事过的几种工作可谓“南辕北辙”:做过药厂工人、护理员(相当于现在的护工)、护士,当过大学老师,又当过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反贪局局长。周冶陶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是历史把她推上了一个个新的舞台。
1966年,“文革”打破了周冶陶的大学梦,当时父亲已经去世,她来到部队,在河南一家药厂工作,整整一年,每天不停刷洗药水瓶子,到冬天手冻得像萝卜。后来,她成为一名护士,为了练习扎针,她就往自己的手臂、腿脚上到处扎……
最艰苦的是野战部队的拉练,每天要走二三十里甚至130里……有时实在太累,只能边走边打瞌睡,还有时候掉到水田里,仍然要迷迷糊糊爬起来接着走。“当兵这一段经历,对我意志品质的磨练特别大。”周冶陶回忆这段经历时曾说,每当觉得熬不过去的时候,只能咬紧牙关再坚持一下,往往就会获得胜利。
在部队锻炼了一段时间,周冶陶被推荐上武汉大学,后留校任教。
“文革”结束后,湖北开始重新组建省检察院,亟需一批有文化的干部,到武大选调10位青年教师。周冶陶在部队立过功,文化功底也扎实,遂被选中。
“大学毕业时,我在回部队和留校之间做激烈的思想斗争;新的调令来了,我只能再次面临改变——原来天天在课堂上讲‘真善美’,以后天天要跟‘假丑恶’打交道。”1980年,周冶陶进入省检察院工作。为了迅速熟悉法律业务,她报了电大、夜大的法律系,边工作边刻苦自学;还考上了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法律专业,脱产学习2年。
1983年,36岁的周冶陶成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也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省级副检察长。
“工作狂”妈妈觉得愧对儿子
2009年,因一部《湖北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出台,身为起草人之一的周冶陶成为媒体追访的焦点。有媒体评价,这是一部浸透着感情的法律。但在现实生活中,周冶陶却坦承对儿子有愧意:因为她和丈夫都是“工作狂”,只能从小培养儿子比同龄孩子更加独立。
周冶陶的爱人宫哲兵是武汉大学著名教授、博导,也是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女书”的发现者。自从1982年在湖南江永县发现“女书”起,宫教授就醉心于文化探险,常常达到忘我的境界。
宫教授的“痴”劲,令周冶陶啼笑皆非。儿子读中学时,有次开家长会,她因为公务去不了,便请求孩子父亲抽空参加,之前再三叮嘱,一定要将儿子的成绩单抄回来。等宫教授参加完家长会回来,周冶陶向他要成绩单,谁知宫教授回答说,开完家长会才知道去错了班级……
“我当时都气糊涂了,却也无话可说。”周冶陶说,作为妻子,她只有对丈夫的事业追求全力支持。因为无暇照顾家庭,早在儿子一两岁时,周冶陶就要求他自己洗手绢、袜子,自己洗澡……就连高考时,儿子都是自己骑着自行车去的考场。
“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快快乐乐做人。”这是周冶陶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她的人生的高度概括。她一直抱有一种信念:无论怎样的艰难坎坷,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乐观面对。
来源:《长江商报》
周冶陶简介:
女,湖北红安人,法学硕士。1972.4—1975.8,就读于武汉大学中文系,1975.8—1980.11,武汉大学中文系任教。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首任局长,历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研究室主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湖北省妇联常委、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