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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通知
    【博士招生】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29 18:25:47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5年我院博士计划招生人数为21人,全部为全日制,不招收非全日制。

    (一)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二)专项计划招生指标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栏目


    二、组织管理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院成立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工作。

    (二)考核专家组

    根据各学科情况按一级或二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审核评议和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在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13日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上传材料,并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四、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2025年3月14日前(以寄达或送达时间为准)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教学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12室,430072,戴汭含,027-68754263)。邮寄方式:顺丰(不含顺丰同城)、EMS(不接受其他快递寄送方式)。


    注意事项:请按照《简章》要求组织材料,同时将《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置于材料的首页。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2.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格式不限);

    3.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交“附件一 学术论文信息表”,同时附学术论文全文复印件及近一月内的检索报告)、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高水平期刊发表的英文文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IELTS成绩单、TOEFL成绩单、GRE成绩单、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等);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第4项网上提交信息(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外语考试。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一)时间:2025年3月15日上午(暂定)。

    (二)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三)考生自带文具:1.2B铅笔;2.黑色中性笔;3.橡皮擦。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四)成绩公布:考生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复查。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网上公布,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六、确定候选人

    2025年3月-4月,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专业素质进行集体审核评议,按照“外语综合水平笔试成绩50%+专业素质评估成绩50%”进行综合打分排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资格审查

    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同等学力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相关论文及获奖证明等。

    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二)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面试主要对学生学术修养、专业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进行综合评价。

    1.笔试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掌握专业基础知识的水平和科研素质。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将以下①②③项按顺序装订成一个文件,以便现场审核提交。

    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同时审核);

    ②《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含照片

    ③本人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参加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二,需下载打印);

    未按照要求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2)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的具体安排

    ①考试时间:2025年4—5月(暂定)

    ②考试地点:线下考核(具体流程与要求后续QQ群里通知)

    3)考试科目。按一级学科进行专业课程笔试,每个一级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科目为1门。考试内容涵盖该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学科专业课程笔试具体科目如下:



    4)考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程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自带文具:黑色签字笔若干。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和资料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查询本人成绩。若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复查。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并向申请人公布复查结果,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2.面试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专业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达到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外语应用能力,包括文献阅读、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科研成果、专业认知和研究计划,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考试内容主要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月15日下午2:00-5:00,满分为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地点、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


    各学科跨学科加试具体科目如下: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3.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总评成绩=一级学科笔试成绩*40%+专业面试成绩*40%+专业英语面试成绩*20%。


    最后根据博士招生计划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我院主页公示。


    八、录取

    1.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按要求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

    3.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其他事项

    今年我院所有专业录取形式将采用“不区分导师”方式。考生可访问研究生院招生目录和我院官网了解导师具体信息 (/whu/mu_pspa/mu_www/szdw/xyjs.htm)。

    1.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2.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监督及咨询电话

    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26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联系人:戴老师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3537729502@qq.com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请已报名2025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招生的考生凭“网上报名号+报考姓名”加入QQ群:938649024(2025武大政管博士招生咨询)



    附件一  学术论文信息表

    附件二 《考生诚信参加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承诺书》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1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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