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赛学分认定细则:

    自2024春季学期开始,自由选修学分中,大研、大创等"项目制活动"有效学分上限为4;学科竞赛等"专项活动",有效学分上限为4。原则上,国际级和国家级竞赛,省部级竞赛和校级竞赛分别对应自由选修学分中"专项活动"的4学分,2学分和1学分。

  2. 竞赛成果申报:

    学生参加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列表内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后,每学期开放系统时通过以下任一方法进行申报(不可同时申报):

    1. 学生根据竞赛项目类别与等级以及获奖情况,在综合教务系统中的“竞赛成果登记”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申请相应学分(自由选修类)。

    2. 竞赛归属单位(组办、协办或组织竞赛报名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统计需要兑换竞赛成绩的学生名单与获奖情况,并批量录入成果、上传证明。

    申报的竞赛成果数据由学院、教务处审核认定后进入成绩选择模块。

  3. 竞赛成绩选择:

    “专项活动”成绩采用五等级评分制,可多次记录,成绩绩点计算依次取高。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以选择参与GPA计算的竞赛条目,并获得所选的成绩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