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校发〔201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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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华大学关于“雁过拔毛”式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湖南省教育系统“雁
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6】15号)要求,学校研究制定了《南华大学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21日
南华大学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维护师生切身利益和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省委以及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的安排,在全校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管用有效的长效机制,做到“ 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涉纪上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基层腐败存量明显减少、增量有效遏制,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整治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不规范,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2.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招生、办学及其乱收费,违规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及其乱收费行为。整治无办学许可和超计划招收、联合或委托中介机构办班、未经批准异地举办学历教育、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收费等行为。整治艺术类招生、核类单独招生、免费农村全科医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推免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的违规及其收费行为和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
3.整治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6年12 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 月下旬)
1.成立机构。学校成立南华大学关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按照省委、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2.制定方案。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校党委、校行政启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核查(5月-7月)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校属各二级单位、部门开展各类惠民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校属各二级单位、部门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组织本单位、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学校有关二级单位、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本单位、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学校组织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学校二级单位、部门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按月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7月-9月)
1.重点督办。学校专项整治办对自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2.实地抽查。学校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别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的二级单位、部门的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纪委(纪检委员)及行政进行问责处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0月-11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二级单位、部门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办(11月20日前上报)。学校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向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党政负责人同为第一责任人,要组织专门力量不折不扣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级单位党组织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二)加强协调联动。要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的关键作用。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等部门协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监察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各单位、部门原则上每月25日向学校专项整治办公室报告)、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等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注重整治实效。各二级单位、部门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核实,发现问题就要查处,通过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只要逾越了纪律红线,就要严肃处理到位,绝不搞法不责众、“纪外容情”。严肃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1.南华大学“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2.“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抄送: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
南华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1:
南华大学“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王汉青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 校党委副书记
熊哲琰 校纪委书记
成 员:苏 玲 党政办主任
曾建新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曾祥月 纪委办主任
周晓东 财务处处长
綦春明 审计处处长
谢水波 人力资源处处长
邱长军 教务处处长
潘本衡 学生工作部部长
雷小勇 招生就业处处长
刘 永 研究生院院长
田 英 医学部常务副主任
李双极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
伍衡山 船山学院院长
曾庆生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曾建新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整治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
整治违规招生及乱收费问题 |
整治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 |
查处 案件数 |
涉及 金额 |
查处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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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金额 |
查处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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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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