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及《南华大学公车改革实施办法》南华政发[2019]30号文件,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节能减排,降低用车成本,结合后勤服务中心交通服务部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交通服务部部长全面负责交通服务部的日常管理,车辆调度,各项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
交通服务部对校领导及经党政办同意审批的公务用车进行供需协调、安排、调度。
各单位(部门)的公务用车必须到网上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事业单位公车管理平台)中审请用车,经用车单位负责人同意,手续完备后,交通服务部派遣车辆。
公务用车要经交通服务部在(事业单位公车管理平台)中派遣,公务用车单位没有经过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审请用车手续,交通服务部无法派遣车辆。
交通服务部驾驶员出车,必须接到派车单才能出车。没有派车单,不能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严禁把公车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如发生交通事故,由所驾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公务车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公对公。
严格执行车辆正常运行维修保养,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必须送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由驾驶员填写(南华大学交通服部车辆报修单),经交通服务部和质量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鉴定签字同意方可送修,车辆的大型维修项目,交通服务部须组织安排相关部门,对车辆报修项目进行认定审查后,才能进行维修。
禁止公务车私自出入餐饮娱乐场所。禁止驾驶员公车私用。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为车辆集中停车时间(特殊情况,紧急事件可以派遣车辆)。集中停车地点,班车(大客车)停车地点为南华广场右侧。
公务车的油耗、维修费及车辆运行经费,实行单车核算制度,节约运行成本。
本规定从2023年3月1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