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学院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并做好记录,填写《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登记表》,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医务所。
2、学校医务所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对疑似传染病的实行登记追踪,填写《疑似传染病人信息登记表》,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3、各辅导员老师负责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4、各学院每学期末将《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踪登记表》交学校医务所汇总,医务所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5、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