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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02日 编辑: 雨晴

校新闻网讯(法学院供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简称《意见》)。2023年2月28日下午,贸大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精神。王敬波副校长出席并讲话。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李欢欢副书记(主持工作)主持。

法学院院长梅夏英教授对文件进行领学。他指出,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刻,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意义十分重大。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承担着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科学理论支撑的光荣使命,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意见》作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行动纲领,思想内涵极为丰富,一是强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二是坚持法学学科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构建中国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把中国的法律严格植根于中国大地上,解决中国问题。

李欢欢副书记指出,《意见》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法律人才,对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对法学院校体系、法学教育体系、法学理论研究体系的建设路径提出了明确要求。学院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标要求,找准发力点、寻求突破点,不断夯实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质量,积极教育引导学院师生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涉外法治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黄勇在发言中表示,《意见》全文六个方面,六千多字,第一次对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进行系统性的指导,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引作用。下一步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中的重要精神,结合法学院和涉外法治研究院的现状,全面推进《意见》内容落在实处。他着重谈到应当发挥学校区位优势和法学学科特色,建立与实务部门的有效联动,进一步探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创新思路。

法学院副院长龚红柳、副院长冯辉、副院长边永民、副书记张莉、副处级组织员裴秋蕊、院长助理王乐兵、院长助理孔祥稳,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左海聪、副院长薛源、副院长陈卫东等分享学习体会。与会教师一致表示,《意见》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让法学教育工作者倍感振奋。与会教师还结合学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评价体系等基本情况,对贯彻落实《意见》的各项举措,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副校长、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王敬波教授总结讲话。她指出,《意见》是一份层级高、针对性强的指导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意见》的发布是贸大法学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对贸大法学学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学校将大力推动《意见》精神落地,希望学院、研究院牢牢抓住机遇,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对标《意见》要求调整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法学学科布局优化、新兴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架构、教材体系建设、课程体系创新、外文期刊发展、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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