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本科生补考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若有必修课程不合格,学校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程,不给予补考。(一)选修课程(包括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二)未办理缓考,期末考试为缺考的课程;...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本科生赴校外学习学籍学分管理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赴其他高校的学习管理,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深圳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赴其他高校攻读学士学位联合培养课程、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学习、个人自行联系学习的学籍和学分管理。第三条 经学校批准赴校外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外学习期间,保留其深圳大学学籍。学生离校前须按规定办理休...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增强学习主动性,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统计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对在学习过程中发生学习问题和出现学业困难的学生予以警示,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本科生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加强和完善学校本科生专业实习工作的管理,提高本科生专业实习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专业实习的组织与管理第二条 专业实习工作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指导管理,各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第三条 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一)制定相关的专业实习指导性文件。(二)审批各学院(部)专业实习安排表和专业实习大纲。(...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教育理念,尊重学生志向、爱好,发挥学生个性、特长,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本科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招生规定,按专业招生录取及按大类招生录取、经专业分流已确定专业的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当学期已进行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学生,原则上该学期不得申请转入本院(部)内同一大类的其...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