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English
查找
首页
学院概况
学院简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党建思政
学生工作
党建动态
党群活动
党团建设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教授
副教授
助理教授
讲师
人才招聘
人才培养
规章制度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体育学院2023
科学研究
科研政策
科研项目
学术成果
学术交流
大学体育
规章制度
体质健康
公体俱乐部
竞赛训练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就业与创业
学子风采
冠军风采
优秀学生
校友风采
学科平台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研究基地
深圳大学城市体育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关于期末考试缓考的规定
为了规范考务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就申请和办理缓考有关事宜规定如下:第一条 缓考资格(一)因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冲突的,可办理缓考。(二)因病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可申请缓考。(三)因其他原因要求缓考的,一般不予批准。(四)已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不得缓考。(五)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的,不得缓考。第二条 办理流程(一)在学校内部网办事大厅“缓考申请”模块,点击“缓考申请”——“我要申...
查看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课程免听免修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钻研的精神和自学能力,规范课程管理,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允许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进行课程学习,通过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取得学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课程免听申请条件和免听课程的范围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者或对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已较好掌握,经任课老师面试或笔试考察认可的学生可以申请。因违反考场纪律受处分...
查看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深圳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深大〔2017〕174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正式录取的在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第三条 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凭《深圳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于报到...
查看详情
发布时间:2023-10-13
深圳大学学生选课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选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必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取得选课资格。第三条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学分性质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种。每学期学校开设的需进行课堂教学的课程(包括免听和免修课程),学生若要修读,必须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由本人进行选课来确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第四条 学生应根据本人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
查看详情
首页
上页
1
2
3
4
5
下页
尾页
规章制度
本科生教育
研究生教育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