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陕教贷办〔2013〕8号)文件精神,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2013年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大学生立身为人、成长成才的必备品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既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资助工作的育人效果,对于维护校园稳定、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每年5月为学生资助诚信教育活动月,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
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提前将此项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集中力量于5月份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社会影响力的宣传声势,构建以诚信为荣的校园文化氛围。
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我的中国梦”、“我的青春梦”“我的大学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可举办“诚信教育大家谈”主题班会、“厚德扬善、感恩常在、励志同行”诚信感恩签名活动、“诚信格言,诚信誓词”征集活动、“诚信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或辩论会、“诚信你我他”征文活动、诚信图片展、诚实守信事迹宣讲、诚信承诺书的签订、实行诚信承诺制、评选“诚信自强之星”、开展课堂纪律和宿舍卫生评比等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
同时利用广播、墙报、展板等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倡导契约精神,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及时履行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教育受资助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自觉抵制高消费或奢侈浪费行为。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大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努力营造“人人知诚信、处处讲诚信”的良好氛围,珍惜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关怀和爱心。
1.请各二级学院在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前周密部署,活动中精心组织,活动后认真总结。
2.活动开展完后,请撰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计划、活动时间、地点、形式、内容、学生参加情况及开展后的效果等。
3.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6日(周四)之前,将诚信教育活动后的总结材料纸质和电子稿、活动电子版(开展活动的视频、音频、照片)资料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将于6月10前将我院开展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总结、视频、音频、照片等各项材料上报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次教育活动设“诚信教育优秀学工办”、“诚信班级”和“诚信大学生”三项奖励,奖励及评选条件如下:
(1)“诚信教育优秀学工办”3个,每个奖励1000元。
1.二级学院领导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并检查指导,积极抓落实。
2.学工办精心组织、活动计划制定周密,活动内容丰富多样,活动开展成效显著,学生评价高。
3.学工办在学生贫困认定、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和各类贫困资助评选方面无弄虚作假现象。
2.班级诚信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多样,有序开展,成效显著,班级同学能够全员、全程参与。
4.班级学生在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和各类贫困资助评选过程中无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贫困证明材料现象。
1.能全程参加诚信教育活动,并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比赛。
2.在校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无在外住宿、通宵上网等其他违纪行和不诚信记录。
3.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无迟到、旷课、旷晚自习现象,考试无作弊行为,并能将诚信贯穿于日常生活中。
4.无欠交学费、随意违约、不按期偿还贷款等失信行为。
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大一、大二在校学生人数2‰的比例进行分配)
1.“诚信教育优秀学工办”由学生处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2.“诚信班级”和“诚信大学生”由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
3.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17日(周一)之前,将本院“诚信班级”和“诚信大学生”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将在全院范围内对获奖的优秀学工办、诚信班级和诚信大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二级学院积极配合,重视此项工作,在全院范围内积极营造“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诚信得益,不诚信受损”的诚信校园文化氛围。教育学生树立“言必行,行必果,知行统一”的诚信观念,做诚实守信的大学生。积极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将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增强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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