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陕教资〔2007〕59号)和《陕西工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管理办法》(陕西工院院字〔2013〕8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学费减免对象为我院全日制高职在校三年级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交不起或交不够学费的经过认定的特困学生。
3.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加盖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
6.学生父母下岗享受低保需提供父母下岗证和低保证;
1.学费减免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对个别特困生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减免条件和额度可适当放宽。
2.学生向班主任、二级学院学工办提出学费减免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各学工办负责资格审核、提出减免金额,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本学院特困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经总支书记审核签字后与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起,按照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家访调研,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处处务会议评议,经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联评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减免学费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报财务处、教务处备案。
5.二级学院学费减免人数比例原则不超过本学院人数的4‰。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6.享受过国家和学院奖助学金的特困生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对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优秀,家庭特别困难者可以酌情考虑,给予适当减免。
1.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交不起学费或交不够学费的贫困生,可申请绿色通道缓交学费;
2.父母离世、患病、烈属、自然灾害、突发事故造成特困的(天灾人祸、严重疾病等)、父母残疾失去劳动力无经济来源的、边远贫困地区,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父母双双下岗,单亲家庭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特困的学生;
3.已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需申请办理绿色通道,可凭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入学手续。
1.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提交书面申请,并出示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以上盖章证明,要注明贫困原因、家庭主要成员、经济来源、贫困程度等),二级学院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办理绿色通道。
2.学生在学工办领取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3.绿色通道申请表需由班主任、学工办主任、党总支书记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1.经确认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可先交纳书本费、住宿费等共计3000元以上,并在审批表上注明剩余学费交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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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需提供生源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
3、班主任和各部门要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并明确表态填写意见。
4、此表一式三份,二级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财务处各一份。
5、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绿色通道,凭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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