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获奖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在接受国家、学校和社会的关爱的同时积极回报社会、关心他人,充分调动学生参加义务劳动的积极性,实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本学年已获国家奖助学金的大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开展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活动时间段为:2013年3月21日至10月30日(总次数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2、具体时间由学工办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组织安排,将具体时间安排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中心根据各学院的安排进行检查。
1、每次义务劳动活动,学工办须派一名老师统一组织。
3、务必对校园草坪、花园内的垃圾及野广告进行彻底清理。
4、参加劳动时请带上本院旗帜,并留下集体和劳动时的照片,作为宣传资料。请于劳动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出勤情况、整体情况报告和照片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5、请各学工办配合,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的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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