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8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本次征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平的教育,是让每个公民都能实现梦想、获得机会的最佳途径。习近平主席今年3月17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阐释了激动人心的“中国梦”:“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工办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及时通知、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在校学生参与此次征文活动。
(一)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起止时间:2013年10月7日至11月30日。
1、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2、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3、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1、 投稿流程:2013年10月—11月,登录中国校媒网“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2013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系列传播活动”专题,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连同文章附件一并发送至邮箱studentreporter@126.com。同时,需以“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为主题发布新浪微博,并@三位好友及官微。
2、报送方式:报送材料以纸质版报送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
3、报送要求:各二级学院学生征文文档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学生姓名”
此次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2013年12月,经由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出特别奖1名,青春励志奖50名,杰出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50名。
特别奖获得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于2014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青春励志奖获得者将获得在中国银行的实习机会,实习结束后由分行行长撰写实习评价;杰出奖和优秀奖除稿费外,还将获得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
获奖个人和组织奖的获得单位将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颁发的证书,活动将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前往北京参加颁奖大会。
征文分别评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获奖个人将由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处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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