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依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等学校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5〕83号)、《关于下达2016年高等学校秋季学期第二批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24号)、《关于下达2016年高等学校秋季学期第三批国家奖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陕教〔2016〕193号)和《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29号)精神,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陕工院院字〔2011〕150号)和《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陕工院院字〔2011〕149号)文件规定,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计划内全日制在校的2014级、2015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每生5000元,一次性发放。
3.名额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依据各学院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人数比例,经学生处研究,名额分配如下:
项目 |
材料 |
机械 |
数控 |
汽车 |
电气 |
信息 |
工商 |
土木 |
纺服 |
物流 |
合计 |
励志名额 |
21 |
58 |
28 |
26 |
41 |
34 |
42 |
58 |
21 |
36 |
365 |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5日(周二)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7日--10月18日为班级评选阶段。
(1)学生本人向各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所在班级对学生本人的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议,提出班级初选名单后报各二级学院;
2. 10月19日--10月25日为二级学院评选阶段。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对所选学生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二级学院初选名单(不超过分配名额),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10月26日--11月2日为学院评选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申送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资料:
1. 二级学院报送材料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3)二级学院《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须经党总支书记及学工办主任签章),并附报电子稿;
(4)提供显示学生班级、姓名的电子证件照片,如材料1401XXX.JPG(不需要按年级班级打包)。
2. 申请学生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除三级审批意见和申请人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学生申请书;
(3)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4)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6)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只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不需再提供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四、国家助学金奖励对象、标准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计划内全日制全院在校生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经认定审核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学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年25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评审一次,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一半)。分为两档,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75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学期1250元。
4.名额分配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我院2016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依据各学院在校学生数比例,经学生处研究,名额分配如下:
学 院 |
机械 |
材料 |
数控 |
汽车 |
物流 |
电气 |
信息 |
工商 |
土木 |
纺服 |
合计 |
名额 |
建档 立卡 |
207 |
68 |
95 |
110 |
185 |
149 |
141 |
204 |
216 |
67 |
1442 |
特困 |
65 |
26 |
36 |
31 |
50 |
48 |
46 |
52 |
64 |
23 |
441 |
一般 |
405 |
164 |
224 |
197 |
311 |
297 |
285 |
320 |
395 |
147 |
2745 |
合计 |
677 |
258 |
355 |
338 |
546 |
494 |
472 |
576 |
675 |
237 |
4628 |
国家助学金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5日(周二)前。
五、国家助学金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7日--10月18日为班级评选阶段。
(1)学生本人向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所在班级对学生本人的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以及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评议、提出班级初选名单公示后报各二级学院;
2. 10月19日--10月25日为二级学院评选阶段。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对所选学生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二级学院初选名单(不超过分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综合审查。
3. 10月26日--11月2日为学院评选阶段。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全院申送学生进行综合审查,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报送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六、国家助学金报送资料:
1. 二级学院报送材料
(1)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二级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电子版);
(3)Excel格式的《2016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稿(须经党总支书记及学工办主任签章),并附报电子稿;
(4)二级学院《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认定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2. 学生申请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学生申请书;
(3)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4)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只需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不需再提供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学生家庭经困难认定申请表。
七、评选说明和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须加强宣传,将奖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条件宣传到每个班主任、每个班级、每个学生,杜绝暗箱操作。评选过程一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以不诚信行为记入本人诚信卡,并取消在校期间的一切评选资格;班主任、辅导员在评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2.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必须是在2016年10月25日前注册的同学。
3. 我院国家助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从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享受各种形式的困难资助;对于在享受国家助学金期间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受助资格,原所享受的资助费用由其余贫困生替补享受。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每生同时只能评选一项,不能重复享受。
5. 各二级学院所报学生个人纸质材料请严格按照通知中要求的顺序排列,以班为单位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班级及所报人数。
6. 工作中有疑惑或需要协助解决的,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深入到学工办和班集体进行调查、了解,确保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
附件:1.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名单表
4. 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名单表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2016 - 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校: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院系:
本人 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免冠照片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学号 |
|
联系电话 |
18691008803 |
身份证号码 |
|
是否参加公益活动 |
A、是 B、否 |
本学年 主要获奖情况 |
|
家庭 经济 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 |
|
人均月收入 |
元 |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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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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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排名情况: 本学年必修课程总数 门,其中优秀 门,良好 门,中等 门,及格 门。 同一专业年级学习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或 本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 (名次/总人数) |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推荐意见: 签名 : 年 月 日 |
院系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除三级审批意见和申请人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需打印。 2.本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排名情况”栏由学生填写,由各院(系)认真核查。 3.“推荐意见”栏由负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老师填写并签名。 “院系意见”栏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 4.本表格式不得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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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入学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
大学 学院 系 班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户口 |
A、城镇 B、农村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
人均月收入 |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
邮政编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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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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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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