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作者: 时间:2009-12-04 点击数:

答:新生体检复查有疾病者,经校医院诊断认为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报学校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和休学学生待遇,并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离校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户口关系留在学校,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凭缴款收据退还学生本人。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须在下一年6月中旬,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我校校医院的复查证明,向教务处申请入学。复查合格,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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