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西南大学关于公开遴选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土特产”生产经营带头人和“乡村网红”导师的通知


发布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4-11-14 14:42    发布人:
发布范围:校内外可见    阅读量:    审核人:

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2024年度实施方案》(渝农发〔2024148号)要求,西南大学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头雁项目导师。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重庆市区域内高校(含高职、中职)、农业科研院所的教学研究人员,市区县农业专家、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乡村土专家田秀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适当招募一定数量的退休专家。

二、遴选类别及人数

头雁项目导师主要负责对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进行孵化式培育,分首席导师、学术导师、综合导师、与产业相关的专业导师四大类。首席导师20名(柑橘、脆李等水果类土特产方向10名、直播带货+内容电商电商类10名),综合导师10名(柑橘、脆李等水果类土特产方向5名、直播带货+内容电商电商类5名),学术导师5名,专业导师若干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乐于沟通,能够进行野外作业指导,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3.具有深厚的农业农村农民情怀,能完成导师所担负的职责任务

4.以下情形不得参与遴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20222023年导师考核(学员测评)不合格或分数过低的。

(二)专业条件

1.首席导师在市农业农村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市内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电商(含新媒体)运营平台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土特产班导师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脐橙、脆李等水果)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技术指导、行业管理、教学、科研等相关工作经历。乡村网红班导师须精通网红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传播等专业知识、运作方式和工作经历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乡村网红班可视情况降低学历及职称要求,但须取得行业认证(认可)证明

3)统筹、沟通、协调能力和整合资源能力较强,熟悉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运行规则、办事流程。

2.学术导师在西南大学校内在编教师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研究领域与方向须与头雁学员产业方向一致,并具有参与农业产业规划、指导服务或直播带货、短视频制作教学运营的工作经历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

3.综合导师在学员所在区县或邻近区县及以下的本地专家或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从事专业领域须与指导学员产业方向(脐橙、脆李等水果、直播带货)一致;熟悉当地产业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能力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地专家需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乡村土专家”“田秀才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

4.专业导师在农业农村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高校(含高职、中职)、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农业企业、直播平台中遴选。具体条件如下:

1土特产班导师应熟悉当地产业情况,熟悉农业农村政策,研究领域或从业须与帮扶学员产业(脐橙、脆李等水果)一致。乡村网红班须精通网红直播专业知识、运作方式和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职级),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乡村网红班可视情况降低学历及职称要求,但须取得行业认证(认可)证明。

四、遴选程序

(一)自愿报名。有意者请结合重点指导产业一览表(见附件5)和自身工作情况填写头雁项目遴选导师报名表及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4),并附上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125(星期一)前发送至指定邮箱:499407229@qq.com

(二)审核公示。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西南大学组成遴选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纳入头雁项目导师库

(三)选派指导。项目实施时根据学员产业情况,在导师库选派相应导师对学员进行帮扶指导。

五、工作任务与待遇

(一)工作任务

工作职责与任务、导师责任书(见附件23)。

(二)工作待遇

1.颁发聘书。由西南大学为受聘人员颁发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聘书

2.经费补助。按照区域远近和帮扶人数按次给予指导费、实地指导交通误餐补助和住宿费。

联系方式:刘忆秦,13883393889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报名表

2.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职责与任务

3.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责任书

4.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信息采集表

5.重庆市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导师重点指导专业一览表 

               

                              

    西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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