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2025年学科建设经费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拟开展“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2024年度验收和2025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4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立项项目(以《2024年学科建设经费通知单》为准)。
(二)验收方式
采用现场审核验收与材料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条件建设专项采用现场审核验收方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人才引进、成果资助和重大展演专项采用材料审核验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材料。
(三)材料报送
验收材料包括2024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任务完成情况清单及佐证材料(见附件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于12月13日(星期五)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拟在12月14日至31日完成的事项可在完成后一周内补充提交验收材料。
二、2025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申报
(一)重点专项类型
“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包含条件建设、学术交流、人才引进、成果资助、重大展演等(见附件2)。征集的学科建设重点专项,将纳入学科建设项目库进行择优滚动支持。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发展实际,充分谋划论证,切实提出申报事项,原则上每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类型,如达到3个类型必须包含“人才引进”。教育学、生物学一流学科建设主要单位(以电话通知为准)无需申报。
2.各申报项目要明确具体事项,对标项目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学校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后续项目安排。
3.请各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11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
联系方式:李雪、王浩,68254443,xuekeswu@163.com,行署楼A栋113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任务完
成情况清单
2.2025年“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专项类型
3.2025年学科建设重点专项申报表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部、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