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第5项“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只需填报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在签名栏注明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字样”变更为“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只需填报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在签名栏注明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字样,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参照商业贷款方式提供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国有资处管理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