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已由文化部、财政部共同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基金资助范围包括艺术的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方面。基金项目资助将立足示范性、导向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要求,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正抓紧草拟《201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国家艺术基金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选题征集工作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2014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要求和部署,围绕艺术发展规划,联系艺术发展实际,确定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选题范围,明确优先领域和项目重点。
二、内容要求
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选题征集的重点是创作与生产,同时兼顾艺术的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各单位要围绕最能代表国家水准,最能体现时代精神、社会正能量和文化软实力,最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人民群众最急需的艺术项目,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艺术资源优势和特色,统筹征集,突出重点,确定优先顺序。特别是围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项目,要“讲好故事,事半功倍”,避免概念化、教条化、标签化、简单化。
三、材料报送
1. 提交材料:《项目选题推荐表》纸质版一份(含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填写的《项目选题建议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含电子版)。
2. 截止时间:2014年3月24日
联 系 人:吕刚武(68253652)
电子信箱:skclgw@swu.edu.cn
附件:国家艺术基金项目选题推荐材料
社科处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