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相关规定,市公积金中心不针对个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为更好地服务全校教职工,我校集中办理在职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时间调增为每年4次,受理时间为每年3、5、9、11月份的20-24日(遇节假日不休),其余时间不再受理。现将公积金提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提供材料详见《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见附件1)。
二 、申请人相邻两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间隔须为十二个月以上,查询上次提取时间可登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或使用建设银行公积金联名卡在自助终端查询。
三、申请人需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见附件2,也可在国资处主页“相关下载”栏下载),表格需填写除“本次提取区间”、“本次提取金额”以外的其他空白栏。工作单位签署意见栏由国资处统一盖章。
四、申请人通过审核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将由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入个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尚未办理公积金联名卡的教职员工请持有效身份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天生丽街网点)办理。
五、材料提交地点: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科105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8254716
重庆市公积金网址:www.cqgjj.cn 重庆市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附件:1.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2.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