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

第一百一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核准、颁布之日起施行。

书记校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