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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办理流程

供稿:  编辑:严旭  审核:  发布:2024年09月24日  浏览:

项目概况: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流程图

学生登录征兵报名系统(http://www.gfbzb.gov.cn/),填写并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

学生持《申请表》到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

学生持《申请表》到高校审核盖章,先由学校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再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学生将已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申请学生的有关信息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学生的个人账户划拨应征入伍学费补偿金。

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流程图

学生登录征兵报名系统(http://www.gfbzb.gov.cn/),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

学生持《申请表》到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退役入学学生还需到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

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并将《申请表》递交学校财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学生将已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到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申请学生的有关信息录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省资助中心审批。

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金下拨后,由学校财务处收费科统一集中管理,为学生逐年缴纳学费。

特别说明:退役复学是指已先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退役入学是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一年后考入高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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