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陕西师范大学始终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发展实际,提出“两条主线、一个根本、一个关键”发展思路,将人才和队伍建设作为立校之根本,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以师德师风为引领,以评价改革为驱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一流教师队伍,助推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师德引领,以德润身,涵养教师高尚师德
健全机制,坚定队伍建设正确方向。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配齐建强党委教师工作部,建立教师工作相关部门常态化联动机制;成立党委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统筹推动人才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委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近年来教师队伍建设重要成果
严格考核,守牢师德失范红线。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教师成长和管理各环节中的政治和师德把关作用,完善多部门联动审查考核与惩处机制,从严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建设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数字化平台,持续开展师德警示教育;实施数字档案工程,强化师德考核结果在教师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和研究生招生等工作中的运用,提升青年教师队伍素质,将师德考核评价融入教师职业发展全过程。
培育筑基,创新体系,助力教师成长成才
创新教师职业培训体系。在职前培训方面,形成涵盖师德师风建设、校风校情介绍、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发展规划等多内容板块的岗前培训。由校长为新入职教师讲授入职“第一课”,为新教师系好职业生涯的第一颗扣子。采取线上线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新教师参观教育博物馆、红烛校史馆、红色教育基地等,加强新进教师入职教育。在职后培养研修方面,形成涵盖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培训体系,以教育部寒暑假教师研修为基础,根据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结合教师发展需要设置教师数字素养与教学创新能力提升、一流课程建设、研究生导师培训等专题培训,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岗位序列教师都能获得支持。
新进校教职工岗前培训
创新教师交流研修体系。学校先后出台《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教职工国内研修培养管理办法》等,坚持“聚焦学科、按需选派、突出重点、学用一致”的原则,支持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外高水平院校交流访学,鼓励其开阔视野,提高教学科研水平。一方面,加大经费支持,为访学研修的教师全额发放校内薪酬待遇,并提供专项资助,全额资助出国(境)访学的教师还另行享受额外奖励。另一方面,强化分类支持,对教师教育学科教师出国研修予以倾斜支持,并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践研修纳入支持范围,鼓励学科论教师赴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调研、交流、实践研修,深入参与基础教育一线教学工作。
评价驱动,成果导向,激发教师发展新动能
破立结合,优化职称评价机制。修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法》,重新构建符合学校教师队伍发展实际的评价体系。实行代表性成果机制,改“单一性”、“唯一性”指标为“多元化”、“显示度”指标,弱化数量要求,提升质量标准。健全发展性评价机制,改“必备+选项”模式为“菜单式”,参评人员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发展方向选择高质量论文、科研项目、一流课程等各类教学科研业绩成果进行积累,克服发展“天花板”。优化分类评价,按不同类型教师分别制定评价标准和晋升条件,实现分类管理、精准评价,如对于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强化教学实践要求,将深入基础教育一线,开展基础教育改革研究等作为必备条件;对于教学为主型教师,鼓励深耕教学、涵养教学成效,着重考察其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
学校“五位一体”师德考核体系
能上能下,优化岗位聘用机制。修订《教师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办法》,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制度,构建起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分类评价体系和竞争激励机制。在岗位设置方面,根据单位学科建设情况、教学科研平台、队伍建设现状等综合设置岗位比例上限,并预留一定空间,根据一流学科建设情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在聘用条件方面,强化标志性业绩要求,树立高质量成果导向,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的制定均强调高质量、标志性和代表性。在聘用机制方面,强化岗位管理意识,建立常态化岗位聘用机制,原则上学校每年开展一次空岗补聘工作,强化考核,形成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体系,为学校发展提供持续发展动力。
奖惩结合,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构建由学校考核学院,学院考核教职工的校院两级考核体系,在年度综合管理与发展津贴核算中,涵盖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主要观测点,既保障学院二次分配自主权,又确保学校办学目标实现。探索建立“当期+长期”结合的支付方式,促进教职工薪酬待遇与其履职年限、聘期表现、业绩成果、长期贡献相匹配。通过设置青年教师津贴、实行差异化奖励等方式加大对青年教师的扶持力度,鼓励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在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等考核中始终将教育教学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奖惩结果运用,不断巩固和强化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