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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办理2022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6:37     作者:   分享到:

    关于办理2022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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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计生综合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让计生政策惠及广大家庭,从即日起在本辖区全面开展2022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综合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办理综合保险的教职工及居民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子女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且未满18周岁(子女生日区间2004.1.1-2021.12.31);

    2.子女户籍在雁塔区陕师大社区;

    3.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起保时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独生子女家庭每户保费为14元。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2日,采取家庭自愿选择办理的原则。

    2.地点:雁塔校区居委会计生办

    三、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咨询电话:雁塔校区计生办:85308027

    补充:

    保险自费项目: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孩家庭。保费:54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二)二孩家庭。保费:58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三)三孩家庭。保费:65元/户.年,全额自费购买。

    陕师大社区居委会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