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
2022年12月8日,根据《关于成立陕西师范大学社区管理与服务处的通知》(陕师党发〔2022〕137号),学校成立陕西师范大学社区管理与服务处,为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正处级建制。社区管理与服务处内设雁塔校区社区服务管理科、长安校区社区服务管理科。主要负责学校两校区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地方政府部门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统筹学校两校区社区管理与服务,推进学校社区建设。 二、协助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社区居民组织,开展社区党建、公共卫生、养老医疗、优抚救济、计划生育等社区公共事务工作。 三、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条件建设,按规定遴选物业服务公司,统筹负责社区物业管理,建立社区居委会、家属区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三方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区规民约,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四、指导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做好两校区家属区人员管理、门禁管理、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等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校内相关部门,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创建宜居生活环境;指导教学仪器厂社区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五、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加强社区居民爱国爱校教育,开展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全民健身、文化娱乐等社区服务活动,及时了解社区居民诉求、意见建议并向街道办或校内相关部门反映,预防和调解居民纠纷。 六、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