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
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两级,另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履行相应职责。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托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一级学位授权学科设立。分委员会设主席1人,一般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席1人,秘书1人,由主席提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要学科负责人担任,委员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
分委员会(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有关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资格;(2)审核、纠正或撤销答辩委员会作出的决定;(3)审议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上岗及备案资格;(4)推荐各级各类优秀学位论文;(5)审议有关学科和专业建设规划,对学位授予质量和学科及专业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6)研究和处理关于授予学位的争议、保密论文审核和其他有关问题;(7)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8)研究和处理其他有关问题。
法学与管理学学位评定分会第一届委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 席:张亚泽
副主席:戴 均
委 员:丁韶彬 马瑞映 郑家昊 武建强 高学强
秘 书:梁 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