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定于5月23日(星期六)、5月24日(星期天)由中国银行陕西分行集中为我校2009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同时由学生处、研究生部为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毕业生解答相关问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对于未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学校将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为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长安校区 5月23日9:00 文渊楼11201教室。
雁塔校区 5月24日9:00 5301教室。
二、学生需携带的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存折、中国银行卡及复印件一份。要求存折打开后的第一页(即第一、第二面)和相对应的银行卡正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
2. 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若为第一代身份证,则只须复印正面;若为第二代身份证,则须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同时复印于一张A4纸的同一面)。
3. 黑色签字笔。
三、 其它事宜
请各单位负责学生贷款工作的辅导员带队,于8:45分到场签到。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