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申请表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决定在2006级教育硕士研究生中进行2009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6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思想积极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参加评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毕业研究生。
1.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课平均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
2.科研态度严谨,科研成果突出;
3.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至少公开发表与所学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一篇。
三、名额分配:
各单位可按2006级教育硕士人数的10%评选;不足10人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一人。
四、评选的时间安排
(一)5月21日——5月29日 符合条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6月1日——6月5日 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比例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书面形式的学院推荐意见)和材料(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申请表、科研成果复印件)报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四)6月8日——6月14日 研究生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核,并在研究生教育网上公示评选出的2009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名单。
(六)6月15日——6月19日 确定2009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名单。
(七)6月22日——6月25日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到奖助管理科领取本单位的荣誉证书。
五、奖励标准:
获2009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每人奖励300元。
附: 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研究生部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