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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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机制中国银行贷款毕业生2009年4月违约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09-05-14点击量:

 

各学院、教学部:
自2004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我校与中国银行陕西分行建立起了良好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关系。截至2009年4月30日,中国银行共向我校2300余名学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4150余万元,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
目前,已进入还款期的毕业生中,有个别学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而导致违约。按照银行有关规定,拖欠3个月以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拖欠超过6个月的贷款为呆滞贷款,被确定为呆滞状态的贷款为不良贷款,学生的违约情况将被中国银行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截至2009年4月30日,我校新机制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中,共有126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息还款,拖欠本息206459.1元,有79笔贷款被确定为呆滞贷款。这将给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资产质量和毕业生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已建立起的良好银校合作关系。同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发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04]15号),2009年9月,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对各高校新机制下的违约率进行统计排名,重新确定各高校应承担的风险补偿比例和风险补偿金。个别贷款学生的持续违约,将会影响到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声誉,降低学校和银行的风险,保障良好的银校合作关系,请各学院进一步加强与贷款学生的联系,教育学生履约践诺,督促学生及时支付利息、偿还本金,并尽快把违约学生的联系方式通知中国银行(联系人:董斐斐,电话:88252120)。请各学院同步填写《新机制中国银行贷款违约毕业生联系情况一览表》,于5月31日前将打印版报送到勤工助学中心(电子版发送到qgzxzx@snnu.edu.cn)。
 
 
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